","author":,"publishDate":"2021-12-03","clickTimes":4,"url":,"urlName":,"cover":,"coverJson":,"stickLevel":7258089600000,"stickLevelName":"不固顶","stickLevelTime":,"urgentLevel":1,"content":"n
一、项目相关情况
n项目名称:枞阳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设备供货与安装采购
n项目编号:ZYZC-2018-039 ;
n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n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12日
n采购日期:2018年7月3日
n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联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n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峨溪路16号
n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元)。
n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具体详见附件。
n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业绩.pdf
n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原因:无
n评审委员会名单: 陈会明 何传友 张乃好 江建刚 占贤宝
n采购人名称: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n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浮山路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n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562-2909919
n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枞阳县恒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n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汽车南站对面枞川广场
n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956259296 ;
n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n注: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n2、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n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n(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n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n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n3、被质疑人名称;
n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n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n6、必要的法律依据;
n7、提起质疑的日期。
n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n(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n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n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n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n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n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n三、其他(无)
n特此公告
n采购人: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县物价局)
n采购代理机构:枞阳县恒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n2018年7月4日
n;
n附件主要标的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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