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 2022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法律服务项目(废标重做) (项目编号:JHZB202204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b20220401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2-88303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8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 2022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法律服务项目(废标重做) (项目编号:JHZB202204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法律服务项目(废标重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20401
项目名称:2022年度天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法律服务项目(废标重做)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5 | 55 | 法律诉讼服务 | 为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救助基金法律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救助基金管理专业化水平和使用效率,救助办委托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于已垫付的救助基金款项依法进行追偿,并提供救助基金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55 | 55 | 法律诉讼服务 | 为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救助基金法律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救助基金管理专业化水平和使用效率,救助办委托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于已垫付的救助基金款项依法进行追偿,并提供救助基金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到 2022年06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1:0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投标人登记,并成功登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堤南道
联系方式:13821210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联系方式:022-8830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0210326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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