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出租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坝洲镇中坪村为盘活集体资产、增加村级集体收入,经中坪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高坝洲镇人民政府批准,拟将“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租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
一、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出租招租内容:
1.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地点: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位于中坪村双坪路018号。
2.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出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最低限价为40000元/年。
二、招租年限及交款方式。
1.租赁期限:租赁期2年
2.租赁金: 租金一次性交清,先交后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名人需诚实、守信、个人信用良好;
3.投标人租赁房屋后从事正当经营活动,不得有涉“黄、赌、毒”性质的经营活动;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委会报名,同时缴纳5000元保证金至宜都市高坝洲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号82010000000324760,开户行:宜都农商行高坝洲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计利息。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8日11时在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委会交易。
五、项目要求:
1.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2.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标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3.交易开始后,意向竞价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成交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5.成交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成交结果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发包。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取消参与竞标资格。
招租人: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邹金龙 电 话:13618690155
日 期:2023年3月23日
一、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出租招租内容:
1.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地点: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位于中坪村双坪路018号。
2.高坝洲镇中坪村原村委会办公场所出租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最低限价为40000元/年。
二、招租年限及交款方式。
1.租赁期限:租赁期2年
2.租赁金: 租金一次性交清,先交后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报名人需诚实、守信、个人信用良好;
3.投标人租赁房屋后从事正当经营活动,不得有涉“黄、赌、毒”性质的经营活动;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到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委会报名,同时缴纳5000元保证金至宜都市高坝洲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号82010000000324760,开户行:宜都农商行高坝洲支行)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计利息。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3月28日11时在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委会交易。
五、项目要求:
1.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2.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标方,交易采用竞价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标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
3.交易开始后,意向竞价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成交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
5.成交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成交结果取消,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将重新发包。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取消参与竞标资格。
招租人:宜都市高坝洲镇中坪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邹金龙 电 话:13618690155
日 期: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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