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鸠江区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水网建设五条排涝水系管庄大沟疏浚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5.4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264
预算金额105.45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安琪19356191750
中标公司安徽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5.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3FW226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30898号)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水网建设五条排涝水系管庄大沟疏浚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塔江路白茆现代产业园
成交金额:1054578.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以明、汪定海、张怀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12261.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企业成交:是
3、无效响应单位及原因:/
4、成交供应商业绩:/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路
联系方式:0553-8788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6楼
联系方式:1935619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安琪
电 话:19356191750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鼎淳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二、项目名称:鸠江区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水网建设五条排涝水系管庄大沟疏浚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鼎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塔江路白茆现代产业园
成交金额:1054578.6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鸠江区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水网建设五条排涝水系管庄大沟疏浚工程 施工范围:鸠江区沈巷镇乡村振兴项目水网建设五条排涝水系管庄大沟疏浚工程,管庄大沟疏浚约为 295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大沟疏浚等。 施工工期:16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开云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61600385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以明、汪定海、张怀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如成交价在100-500万元内:代理费=100万元×1.2%+(成交价-100 万元)×0.48%
收费金额:12261.9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企业成交:是
3、无效响应单位及原因:/
4、成交供应商业绩:/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人民政府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花园路
联系方式:0553-8788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建联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6楼
联系方式:19356191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安琪
电 话:19356191750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鼎淳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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