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38号)、关于印发《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49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5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
2.2工程地点:银川分中心辖养路段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主要涉及银川分中心辖养范围内的国道和省道,工程主要内容为提升公路防护能力增设波形梁护栏,并将原有的部分A级(双波)、B级护栏更换为Gr-A-4E 级波形梁护栏(三波),新做标线、标志牌、主动防护网、防落物网、附着式轮廓标、爆闪灯等安全设施。主要工程量有:增设护栏约9700m,护栏端头约2000m,热熔标线约13000㎡,主动防护网SNS防护约700㎡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18日,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组别,共1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
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7188588。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09月22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递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附件:关键内容.docx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已由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以《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的通知》(宁公管发〔2023〕238号)、关于印发《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49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工程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通知》(宁交办发〔2023〕5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
2.2工程地点:银川分中心辖养路段
2.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提升,主要涉及银川分中心辖养范围内的国道和省道,工程主要内容为提升公路防护能力增设波形梁护栏,并将原有的部分A级(双波)、B级护栏更换为Gr-A-4E 级波形梁护栏(三波),新做标线、标志牌、主动防护网、防落物网、附着式轮廓标、爆闪灯等安全设施。主要工程量有:增设护栏约9700m,护栏端头约2000m,热熔标线约13000㎡,主动防护网SNS防护约700㎡等。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18日,工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组别,共1个标段;为不见面的电子标。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二类乙级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资质证书中从业范围应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备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指2020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07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16万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 |
企业 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 信用中国 ”(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 信用宁夏” 网站( http ://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20年09月15日以来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2020年09月15日至2023年10月07日,以交工日期为准)内,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0年09月15日至2023年10月07日,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 2个)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
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7188588。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09月22日23时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递交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4.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未签到的单位无法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退回全部投标文件。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学区路)2号公建楼4楼 |
邮政编码:751300 | 邮政编码:750000 |
联系人:戴先生 | 联系人:方雪 |
电话:0951-6153780 | 电话:0951-4073762、18995187477 |
附件:关键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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