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海底捞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验收前信息公开
金额
12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所建海底捞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2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海底捞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与宝庆路交叉口东南角

4、项目开工日期:20189

5、项目投资总概算: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0万元。

6、员工人数:劳动定员350人。

7、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8、产品产能:年产各类火锅底料7万吨。

二、试生产信息

1、本项目实行三班制,已达到预计产能的75%以上。

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 工程。具体建设及变化情况见下表: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实际评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主体

工程

火锅底料生产线

布置在厂区生产车间,分为挑选间、白味间、红味车间,新增原料挑选机、切片机、粉碎机、炒制、煮锅、包装机、灌装机等生产设备,设计年产各类火锅底料7万吨。

布置在厂区生产车间,分为挑选间、白味间、红味车间,新增原料挑选机、切片机、粉碎机、炒制、煮锅、包装机、灌装机等生产设备,设计年产各类火锅底料7万吨。

辅助

用房

2F办公楼

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为788.9m2

4F办公楼、职工食堂,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为2510.5m2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红旗路市政管网接入

由红旗路市政管网接入

排水

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由红旗路市政管网接入,项目区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

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由红旗路市政管网接入,项目区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

供气

项目锅炉房采用天然气供热,由红旗路市政管网供应,用气量为200m3/a

项目锅炉房采用天然气供热,由红旗路市政管网供应,用气量为200m3/a

供电

由红旗路市政电网接入,用电量780万度/a

由红旗路市政电网接入,用电量780万度/a

环保

工程

废气

含油烟废气采用洗涤塔+等离子油烟净化+光催化处理,共9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含油烟废气采用洗涤塔+等离子油烟净化+光催化处理,共9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粉碎、包装、烘干废气采用洗涤塔+光催化处理,共5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粉碎、包装、烘干废气采用洗涤塔+光催化处理,共5套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天然气锅炉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光解除臭+洗涤塔+15m高排气筒外排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光解除臭+洗涤塔+15m高排气筒外排

废水

项目区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600m3/d

项目区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处理能力为600m3/d

噪声

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0m2

一般固废暂存库,建筑面积50m2

危废暂存处,建筑面积10m2

危废暂存处,建筑面积10m2

绿化

绿化面积3280m2

绿化面积3280m2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设有含尘及臭气浓度烟气收集后采用洗涤塔+光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含油烟及臭气浓度烟气收集后采用洗涤塔+等离子油烟净化器+光催化净化装置处理,废气经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2.0mg/m3)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锅炉房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送入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排入洗涤塔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区所有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其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应达到《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南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襄城河。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粉碎机等,其源强声级在80-95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常规措施后,合理布局并设置减振底座、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另厂房周围设置绿化,对噪声的降低也有一定效果。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本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原料、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包装废料、生活垃圾、污泥、实验室废物。

本项目不合格原料包括原料处理过程中剔除的肉渣、腐烂蔬菜废叶、毛发或其他工艺产生的原料废渣;

生产中产生不合格半成品和不合格成品,项目每天清理到厂区垃圾收集站,交由环卫公司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包装废料主要为原料的包装废料和产品内、外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塑料袋、废纸箱,均为可回收利用型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干化污泥,在厂区建设污泥池,污泥脱水干化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运输、处置。

实验室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生活垃圾可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本项目于2017年6月委托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底捞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于2018年1月2日进行《关于海底捞调味品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马环审【2018】1号)进行批复。公司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电话8357033

2.市环保局信访科,8357071

3.企业联系人:朱工,电话:18055549969

颐海(马鞍山)食品有限公司(盖章)

企业负责人:刘中伟

2018年12月4日


颐海验收前信息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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