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望江贤集小区开发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类)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8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51-[2024]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楼先生1865798566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应女士189693573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受兰溪市贤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望江贤集小区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T-51-[2024]030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期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总投资
1
望江贤集小区开发项目
暂定为3年(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约11亿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不少于 1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公司最新营业执照(副本),以营业执照上注册资本数据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要求: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运营服务的成员)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控股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或取得销售许可证之日计算),完成过单个项目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代建及销售管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
②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2021年1月1日以来(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至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承担过单个项目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设计;
③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2021年1月1日以来(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至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承担过单个项目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施工总承包;
注:控股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项目建筑面积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记录(施工及设计业绩提供)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项目实施的内容,若不能体现应附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5年及以上房产开发项目的从事经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或其控股公司提供);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设计单位);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④运营销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房地产全案策划销售服务经验。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运营单位或其控股公司提供人员)
注:以上各负责人均不能兼任,控股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从业经验、销售服务经验需提供任免文件并加盖公章。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8、其他要求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除联合体形式外)。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4家(单个专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成员中运营单位担任,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
(5)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4 年11 月1 日至2024 年11 月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107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资料,并现场缴纳报名费。
2)网上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39217371@qq.com),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缴纳报名费,资料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邮寄至我公司(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1076号)。
5、已成功报名的投标人如若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公司,书面文件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2439217371@qq.com)。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投标人财务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5、符合投标人业绩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
6、符合投标人人员要求的证明的复印件,其中从业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多家公司任职的从业经验也予以认可;
7、联合体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
8、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兰溪市贤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四大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入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的出单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收款)账号名称:兰溪市贤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3307041060000029224
银行账号:杭州银行兰溪支行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之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履行义务的其他行为。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或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1076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6 日9 :30 时前,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不接受其他快递(请于工作日内送达)。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 年11 月26 日9 :30 时(时间)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兰溪市西山路1076号)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须派单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十、其他: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2、由监管部门核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应保证进入钉钉群的为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女士,钉钉号102095007089 )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开启全程录像,录制保存备查。
【★】注:如投标单位在2024年11 月26 日9 时30分前,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3、由公证处核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将现场宣布该项检查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代理机构将每个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以上环节均由招标人、公证处、监督人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兰溪市贤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楼先生联系电话:18657985666
质疑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3819985168
2、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女士 联系电话:18969357301
质疑受理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13454943653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兰溪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郭女士联系电话:18867953358、0579-89015396
兰溪市贤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 月一 日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报名表.docx
1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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