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一批(搅拌车、泵车)
金额
1331.7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2101951001
预算金额1331.75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一批(搅拌车、泵车)

挂牌日期:2021-0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110000D012101951001
项目名称 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一批(搅拌车、泵车)
资产类别 交通运输工具
转让方名称 新疆天山筑友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乌鲁木齐市
挂牌价格 1,331.7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1-06-02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99万元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将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现场踏勘,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转让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在扣除本项目的相关方费用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若重新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 3、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该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该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4、本项目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我方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2)我方同意若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已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转让价款,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我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3)我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4)我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转让价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5)我方同意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如因我方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我方应提前告知转让方,并取得转让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6)我方已知悉本次转让标的仅为车辆,不含车牌。(7)我方已同意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5、本项目协议成交则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0.7%支付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网络竞价成交则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3%支付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其他因本项目交易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及办理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缴清车辆或有违章罚款、车辆过户登记)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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