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粤19破136号关于对《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初步确认债权表》发表核查意见的通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对《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初步确认债权表》发表核查意见的通知
公开时间:3小时前 | 公 开 人: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 |
关于对《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初步确认债权表》发表核查意见的通知
何福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磊越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19破申167号],并于同日作出[(2024)粤19破13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担任磊越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磊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0时40分召开。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鉴于磊越公司人员下落不明,阁下为磊越公司法定代表人,现管理人将磊越公司债权表公告送达给阁下,请阁下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就债权表发表债权核查意见。如对债权表有异议的,请阁下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逾期未发表核查意见和提起诉讼的,视为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无异议。
债权详情如表中所示:
序号 | 债权性质 | 债权金额 |
1 | 税款债权 | 194,969.16 |
2 | 普通债权 | 1,603,343.31 |
合计 | 1,798,312.47 |
管理人联系方式: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3号嘉宏振兴大厦3701室,广东历维永盛律师事务所,熊能能,17701581993。
特此告知
东莞市磊越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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