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施工3标
金额
9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网2023(267)号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振宇18858502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施工3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网2023(26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施工3标 已由  绍兴市上虞发展和改革局 以虞发改设计【2022】75号文(项目代码:2209-330604-04-01-52036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防洪堤综合提升一期工程施工3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等别为Ⅰ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 级,堤防设防标准为100年一遇。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右岸提标加固及配套景观等工程,起点为铁路大桥下游侧(江东路与凤山路交叉口),终点为百官水文站,长度 1.685km。建设地点:位于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项目总投资约为 28216.15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右岸提标加固及配套景观等工程,起点为铁路大桥下游侧(江东路与凤山路交叉口),终点为百官水文站,长度 1.685km。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 ,本标段工程造价约9000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01日16时至 2023 年1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详细地址)。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未按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开标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虞区                           地 址:上虞区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6楼
联系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王振宇           
电  话:   0575-81266117              电 话:      1885850285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3年11月01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防潮(洪)标准 50 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堤防或海塘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2
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具有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业绩。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该条必须勾选)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公示网页打印件为准,公示网页打印件与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均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除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外,公示网页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或业绩加分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不得排斥联合体投标人。
②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施工业绩、专业职称等要求,但设置的要求应与所招标标段规模、特点等适应,不得设置过高的要求。
③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和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的大中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以及标段概算投资在0.5~1亿元且施工难度较大的其他水利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其他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技术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④标段概算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需要3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1亿元的项目至少需要2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5亿元以下的项目至少需要1个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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