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女士15051262800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集团网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
管理费最高限价费率:10%,报价高于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0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相关开票信息并发送至347771626@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比选文件。
户 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 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汉江路与珠海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60米)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保证金形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票据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用途为:**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可简写);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帐户名: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三余支行 32001647438052500601
投标人需将电汇或网银凭证以及基本户相关材料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5051262800
2、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蒋先生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楼
联系电话:18888058283 152627206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辅助用工外包项目(第二次)
管理费最高限价费率:10%,报价高于限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9日17:0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网上转账汇入我公司账户,保留转账凭证及相关开票信息并发送至347771626@q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比选文件。
户 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 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便于招标代理公司识别即可)。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本次招标项目申请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地点:南通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汉江路与珠海路交叉路口往东约160米)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2.保证金形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票据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用途为:**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可简写);汇款人为:投标单位名称。
帐户名: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三余支行 32001647438052500601
投标人需将电汇或网银凭证以及基本户相关材料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通州湾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 15051262800
2、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蒋先生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姚港路1号建行南通分行10楼
联系电话:18888058283 152627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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