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都区驿都金陵大酒店
3.项目规模: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及景观桥施工图设计,服务费约9.9万元
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送审,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招标人审查并认可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查并认可
6.招标内容: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等咨询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道路、停车位、排水、照明、充电桩、景观桥等设计服务、后期配合指导服务等)。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3年2月1日08:30时至2023年2月6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楼7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珊,联系号码:18361117595)。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9:30 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纵湖度假区指挥部三楼会议室(原蛟龙宾馆路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工作人员(自行封装)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85134744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90675588
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都区驿都金陵大酒店
3.项目规模: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及景观桥施工图设计,服务费约9.9万元
4.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12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送审,最终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招标人审查并认可
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审查并认可
6.招标内容: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设计服务等咨询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水润天成度假酒店南侧生态停车场道路、停车位、排水、照明、充电桩、景观桥等设计服务、后期配合指导服务等)。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
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项目负责人必须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11日,则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上人员2021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8.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身份证于2023年2月1日08:30时至2023年2月6日18:00时(节假日除外)前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宝龙城市广场公寓楼2#楼70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吴珊,联系号码:18361117595)。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9:30 时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纵湖度假区指挥部三楼会议室(原蛟龙宾馆路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缴至开标现场工作人员(自行封装)
八、评标办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大纵湖湖区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话:1385134744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9067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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