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会展中心2024-2026年度移动空气压缩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ba0253644-01a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星火0755-828488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会展中心2024-2026年度移动空气压缩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41BA0253644-01A
项目地址:深圳会展中心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其他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为满足会展中心举办的各类展会对移动压缩空气机的需求,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遴选一家能够提供相关设备机型且满足展会服务要求的企业提供移动空气压缩机租赁服务。
公告名称:深圳会展中心2024-2026年度移动空气压缩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开始时间:2024-08-23 17:00
公告信息:
公告附件: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深圳会展中心2024-2026年度移动空气压缩机租赁服务项目(二次)标段/包编号:241BA0253644/01-01A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元):300000
采购控制价说明:本项目年采购控制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三年采购总控制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且单价最高限价要求如下表: 序号 压力范围 容积流量 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预估3年租用数量(仅供参考) 1 不小于0.6MPa 500升/分钟 ¥1350.00 100台 2 不小于0.6MPa 700升/分钟 ¥1450.00 50台 3 不小于0.6MPa 1000升/分钟 ¥1850.00 50台 以上均含税,报价超过上述控制金额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开启形式: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服务期(天):1095服务期说明:合同服务期为36个月,每12个月为一个合同年度,采用1+1+1合同模式,每个合同年度期满前2个月內对本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考核(详见“其他项目说明资料”:《供应商履约评价表(一般服务类适用)》,年度履约评价得分8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80分以下则自动终止未执行合同部分。
招标/采购范围:移动压缩空气机租赁服务,租赁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 压力范围 容积流量 预估3年租用数量(仅供参考) 1 不小于0.6MPa 500升/分钟 100台 2 不小于0.6MPa 700升/分钟 50台 3 不小于0.6MPa 1000升/分钟 50台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且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参加单位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2)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人为该投标人代表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明确验证方式等完整信息)。所有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各证明书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8-23 17:00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28 17:00
质疑截止时间:2024-08-28 17:00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4-08-29 17:00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24-09-02 17:00开标时间:2024-09-03 14:30
文件获取地点:https://www.szcec.com/News/index/id/256.html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
联系人:杨星火联系电话:0755-82848831
对外监督人员:对外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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