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灌阳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文市工业园区5#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46.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940001001
预算金额1946.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946.98万元
中标联系人秦建锋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灌阳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文市工业园区5#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7 15: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灌阳县工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文市工业园区5#楼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940001001

招标人

灌阳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灌阳县工业园区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瑞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占地面积1401.67㎡,建筑面积8163.13㎡,地上6层,地基类型为桩承台基础,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檐高:19.6米。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6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中标人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

19469895.95元

工期

35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申峰(注册编号:桂245202200180;身份证号:430521********73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申艳红【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1668;身份证号:430521********158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市临桂区新城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19341860.34元

工期

35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秦建锋(注册编号:桂245161761342;身份证号:450303********10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其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6079;身份证号:450322********05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防城港市港口区新华幼儿园项目;

2.宁明县花山御园三期项目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19421034.52元

工期

35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俸定荣(注册编号:桂245111120499;身份证号:450304********00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1309;身份证号:452323********25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申通物流园4#厂房、5#厂房、6#厂房、7#厂房项目;

2.湛江市供水一期工程(厂区土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425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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