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炼铁厂非水系炭质压入料Ⅱ型等材料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炼铁厂非水系炭质压入料Ⅱ型等材料
项目编号:ZB20230427008
投标需知: 若招标材料的粉料、结合剂需单独包装发货,报价单价需包含粉料、同等配比结合剂,到货后结合剂不予过磅结算。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不能用个人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若我方通知中标后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2、签订合同时供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元),最终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3、保证金开户行:广西柳州工行雀儿山支行,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105405009221001992,财务电话:0772-2596202
4、产品执行标准:见投标书。
5、产品包装方式:散料:内塑料袋外编织袋双层包装,每袋单重不能超过25kg,再外加吨袋进行包装,每袋不能超过1000kg;包装要求执行《柳钢耐火材料、合金、脱氧剂包装、发运管理规定》,否则扣货款100元/吨。
6、本次招标数量:见投标书,交货时间为:要求严格按照需方通知生产、发货。
7、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柳钢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等方式支付。
8、新供应商中标后,由需方组织试验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按需方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评审不通过不予安排试验,退还投标保证金。
9、未供过该产品的厂家如办理合同后,存在到货物资质量检测B级以下(允许换货1次)仍无法解决或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满足使用要求(允许换货1次)仍无法解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将扣除全部合同保证金并停止该材料业务,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项目名称:炼铁厂非水系炭质压入料Ⅱ型等材料
项目编号:ZB20230427008
投标需知: 若招标材料的粉料、结合剂需单独包装发货,报价单价需包含粉料、同等配比结合剂,到货后结合剂不予过磅结算。
1、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投标保证金,不能用个人账户存入投标保证金),若我方通知中标后投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视为违约并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2、签订合同时供方需交纳合同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元),最终以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并且按照《柳钢业务往来失信企业黑名单管理办法》将供方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日后业务往来。
3、保证金开户行:广西柳州工行雀儿山支行,单位: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105405009221001992,财务电话:0772-2596202
4、产品执行标准:见投标书。
5、产品包装方式:散料:内塑料袋外编织袋双层包装,每袋单重不能超过25kg,再外加吨袋进行包装,每袋不能超过1000kg;包装要求执行《柳钢耐火材料、合金、脱氧剂包装、发运管理规定》,否则扣货款100元/吨。
6、本次招标数量:见投标书,交货时间为:要求严格按照需方通知生产、发货。
7、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柳钢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等方式支付。
8、新供应商中标后,由需方组织试验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按需方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评审不通过不予安排试验,退还投标保证金。
9、未供过该产品的厂家如办理合同后,存在到货物资质量检测B级以下(允许换货1次)仍无法解决或使用过程中存在不满足使用要求(允许换货1次)仍无法解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将扣除全部合同保证金并停止该材料业务,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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