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阜宁县陈集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阜宁县陈集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陈集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陈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区内箱涵、涵洞、渡槽、水泥路以及田间配套建筑物等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发包价:163.945545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2年3月9日至2022 年3月14日,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发包价:163.945545万元;(招标发包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1、发包人同意主管部门对工程款进行直接报账、拨付,由主管部门统一拨付至承包人的对公账户。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必须提供全套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管部门在接到齐全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组织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审计。审计结束后,主管部门组织县级自验工作。县级自验并经整改合格后,主管部门支付至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审定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5%作为待结款和质保金(其中质保金为3%)。付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的增值税发票。
3、保留的待结价款在竣工决(结)算审计(或审核)后拨付,质保期满后发包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仍应由承包人承担。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邺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地 址:城南大厦A座6楼6005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平助理 联 系 人:孙慧慧
电 话:18262429688 电 话:15189248599
2022年3月9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18961945611,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16。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和评标工作按以下1、2、3、4、5项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评标入围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号的确定:以(阜宁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BidOpening)”中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为准;
(2)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其中5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备用中标候选人,第四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四备用中标候选人,第五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五备用中标候选人。(备用中标候选人仅作备选用,如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则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自动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备用中标候选人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3)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确定。
(4)如为多标段招标的,则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抽取。如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中已被抽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仍参与后面所投标段的抽球,但如果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则在后面标段的评审中将不会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将由本标段的备用中标候选人进行依次递补。各标段的定标顺序仍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确定。
提醒:多标段投标时,因系统序号生成的关系,各投标人在每个标段的顺序号均有可能不一致。
(5)未入围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方可退还。
注: ①若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家的,则按上面随机抽取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②若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家的,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若上述标段中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且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
(6)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2年1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7)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8)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25号”等规定执行。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3.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发包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发包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3.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4.1 商务性评审
4.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发包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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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陈集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陈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区内箱涵、涵洞、渡槽、水泥路以及田间配套建筑物等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发包价:163.945545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A320923001000267001001 | 阜宁县陈集镇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 | 项目区内箱涵、涵洞、渡槽、水泥路以及田间配套建筑物等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6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级、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及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被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存在串通投标(视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无故不签合同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或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等情形的,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通报,且在通报期内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2年3月9日至2022 年3月14日,售价为305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发包价:163.945545万元;(招标发包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1、发包人同意主管部门对工程款进行直接报账、拨付,由主管部门统一拨付至承包人的对公账户。
2、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必须提供全套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主管部门在接到齐全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组织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审计。审计结束后,主管部门组织县级自验工作。县级自验并经整改合格后,主管部门支付至造价跟踪咨询单位审定结算总价的95%工程款,剩余5%作为待结款和质保金(其中质保金为3%)。付款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的增值税发票。
3、保留的待结价款在竣工决(结)算审计(或审核)后拨付,质保期满后发包人、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向承包人支付质保金,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保修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仍应由承包人承担。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陈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邺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陈集镇 地 址:城南大厦A座6楼6005室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平助理 联 系 人:孙慧慧
电 话:18262429688 电 话:15189248599
2022年3月9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18961945611,阜宁县行政审批局0515-89791616。
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件:《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和评标工作按以下1、2、3、4、5项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评标入围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号的确定:以(阜宁县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BidOpening)”中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为准;
(2)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其中5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备用中标候选人,第四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四备用中标候选人,第五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五备用中标候选人。(备用中标候选人仅作备选用,如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则第二备用中标候选人自动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备用中标候选人不作中标候选人推荐。
(3)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抽签顺序依次确定。
(4)如为多标段招标的,则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抽取。如投标人在前面的标段中已被抽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仍参与后面所投标段的抽球,但如果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则在后面标段的评审中将不会被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将由本标段的备用中标候选人进行依次递补。各标段的定标顺序仍按标段顺序001→002→003依次确定。
提醒:多标段投标时,因系统序号生成的关系,各投标人在每个标段的顺序号均有可能不一致。
(5)未入围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方可退还。
注: ①若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家的,则按上面随机抽取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②若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家的,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若上述标段中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的扫描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且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
(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
(6)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2年1月(只需一个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7)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8)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须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在扫描前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第25号”等规定执行。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 是否有签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3.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
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发包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招标发包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3.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4.1 商务性评审
4.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发包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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