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配套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更正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方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建设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配套建设
二、公告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28日
三、需求概况
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灾害预警设施设备2套,需求清单和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2.预算金额:共454.6675万元(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及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各1套)。
3.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7月。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5.交货地点: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及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6.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休宁县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配套建设 |
预警平台及森林火灾监测、山洪泥石流监测、滑坡崩塌监测子系统软硬件配套,实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产品满足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
见附件 |
221.33125 |
2024年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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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犹县自然灾害预警系统配套建设 |
预警平台及森林火灾监测、山洪泥石流监测、滑坡崩塌监测子系统软硬件配套,实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产品满足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
见附件 |
233.33625 |
2024年 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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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四、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3)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请于6月29日前以正式件报我方(联系人:刘傲祺,电话:18162179867,具体地址电话/短信详询)。欢迎您参与。
五、更正说明
1.原意向公开“二、公告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21日”更正为“二、公告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28日”。
2.原意向公开“四、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3)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请于6月21日前以正式件报我方(联系人:刘傲祺,电话:18162179867,具体地址电话/短信详询)。欢迎您参与。”更正为“四、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3)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请于6月29日前以正式件报我方(联系人:刘傲祺,电话:18162179867,具体地址电话/短信详询)。欢迎您参与。”
3.原意向公开无附件,现将附件补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