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自购设备采购招标-环保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 ||||||||||||||||||||||||||||||||||||||||||||||||||||||||||||||||||||||||||||||
2018-09-06 13:07 审核人:党玉军 | ||||||||||||||||||||||||||||||||||||||||||||||||||||||||||||||||||||||||||||||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自购设备采购招标-环保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ztkt2018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之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已由2016年4月15日,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镇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初稿)、2016年8月3日,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铁路克拉玛依至塔城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总计统函[2016]614 号)、2016年8月29 日,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新建铁路克塔线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评估意见》。2016 年 9 月 27 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关于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977 号)、2016年9月30日,中国铁路总公司鉴定中心《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初步设计审查意见》(铁总鉴函(2016)825 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次设备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环保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克塔铁路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克塔铁路GZB-4标,新建克塔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本线自在建的克拉玛依至铁厂沟镇段铁路 DK100+000 引出,向西北沿木胡尔塔依河经白杨河煤田、铁喇矿区至托里县铁厂沟镇,再翻越两棵树垭口经玛依塔斯至额敏县,然后向西北至塔城市,线路全长172.397km。新建房屋总面积暂按 53588平方米(含货物仓库10650㎡)开展下阶段工作。其中生产房屋44213平方米,生活房屋 9375 平方米。铁厂沟生产房间9792㎡、生产附属房屋2950㎡,霍吉尔特站生产房屋2393㎡、生产附属房屋505平方米,额敏站生产房屋11337㎡、生产附属房屋2310㎡,塔城站生产房屋19641㎡、生产附属房屋3670㎡。客货运风雨棚面积9200㎡。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施工站房具体位置如下:铁厂沟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附近5km以内),霍吉尔特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霍吉尔特蒙古族乡恰布齐),额敏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清泉村),塔城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下三工村),塔城站、额敏站为本标段重点工程。本标段建设工期2.5年,竣工日期:2019年8月29日。 2.2招标内容:设备名称、标段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需具有3年及以上投标设备的生产制造经验;经销商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产品的销售经验。 3.1.3履约信用: ①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汇款账户见公告7.2项);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③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章原件扫描件;⑤投标人法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按照本公告附表2格式要求正确填写的投标报名表(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缺一不可)。上述资料打包发送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电子邮箱xjzhongzi@126.com。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报名表所填写的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出售,有意参加投标者也可持4.1项要求的资料至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进行现金购买,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9 月 28 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9 月 28日11时00分,递交地点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 9 月 28 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二分公司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部 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塔城地区 7.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7号3楼301室、302室 联系人:李玉芬,电 话: 0991—4603819、17799138699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吴燕芳 账 号:6214 8599 1278 5969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东路支行(开户行行号:308881029139)。 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等信息。
2018年9月6日 附表1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克塔铁路项目自购设备采购招标-环保设备招标包件划分一览表
注:带*项目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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