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阜城县规划馆提升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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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1605001001 | ||||||||||||||||||||||||||||||||||||||||
招标内容: | |||||||||||||||||||||||||||||||||||||||||
阜城县规划馆提升改造项目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城县规划馆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发改投资[202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序厅工程、速流柱工程、软硬件视频工程、展馆展陈装饰装修工程、沉漫式VR展厅工程、中控系统工程、VI导视系统及二层地胶更换工程、强弱电改造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1项目名称:阜城县规划馆提升改造项目
2.1.2建设地点:衡水市阜城县阜城镇阜丰公园。
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1 09:00至2023-09-06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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