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承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9.2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sjqt202403-016
预算金额9.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招标办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蒙0550-3030982
中标公司合肥誉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9.2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承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sjqt202403-016
二、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承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誉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西淝河路北侧3幢
中标结果:玖万贰仟柒佰元整三年(¥:92700.00元/三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代理费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滁州市凤阳北路299号天成药业大厦三楼305室,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0550-3030982、1801092373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 0550-352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阳北路299号天成药业大厦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张蒙 0550-3030982 18010923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张蒙
电 话:0550-3526032、0550-3030982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一、项目编号:czsjqt202403-016
二、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承租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誉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三十头社区西淝河路北侧3幢
中标结果:玖万贰仟柒佰元整三年(¥:92700.00元/三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承租项目 服务范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要求: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服务(承租)期限为三年(经营考察期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一年累计3次经职工测评低于70分(含70分)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按月考核),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服务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代理费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滁州市凤阳北路299号天成药业大厦三楼305室,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0550-3030982、1801092373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滁州市醉翁西路369号
联系方式:招标办 0550-3526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滁州市凤阳北路299号天成药业大厦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张蒙 0550-3030982 180109237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标办、张蒙
电 话:0550-3526032、0550-3030982
十、附件
1.中标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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