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满发改投资【2023】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界河。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疏浚8.2km,护滩挡墙恢复1.63km,对冲毁的跨河桥梁进行重建及修复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供。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2 09:00 至
2023-11-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满发改投资【2023】1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界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界河。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疏浚8.2km,护滩挡墙恢复1.63km,对冲毁的跨河桥梁进行重建及修复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初步设计及概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提供。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编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与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③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④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⑦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22 09:00 至
2023-11-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满城区玉川西路25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主任 | 联系人: | 柴克 |
电话: | 18830259109 | 电话: | 1850329657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