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建设六马路站建设六马路1号(誉海食街)拆除复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G2023-4867),于2023年8月30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 2.8 招标内容 (2)复建设计工作 |
复建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招标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地铁车站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规划验收等报批报建工作。 |
复建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修改初步设计(如有)、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招标配合及设计联络、施工及验收配合等全阶段工作;全过程设计服务及与地铁车站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初步设计审查、规划验收等报批报建工作。其中复建楼绿色建筑等级设计标准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基本级要求。 |
2 |
招标公告 3.5 其他要求 |
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itl.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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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删除 |
4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3)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5 |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详细评审 备注 |
1. 投标人的设计经验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须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注册证的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及能够证明是负责人业绩的原件扫描件(如甲方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的业绩材料一致的,可不重复提供,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1. 投标人的设计经验业绩证明须附: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如有),及初步设计评审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图审查完成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或甲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须提供相关的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注册证的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业绩证明须附:合同及能够证明是负责人业绩的原件扫描件(如甲方证明或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投标人的业绩材料一致的,可不重复提供,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4.答辩顺序按开标记录表中的投标人序号排序。答辩为最后一项进行,答辩后其他已进行评审项目得分不可修改。答辩人员的组成及要求: ①答辩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②答辩人员的要求:答辩的人员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展示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后再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不予参加答辩环节。如轮到投标人答辩 15 分钟内答辩人员未到场,视为放弃答辩。 ③答辩形式与要求:答辩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答辩内容提问,由答辩人员进行解答。 |
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