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3060022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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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大街(水源路 —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管线下穿
铁路防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朝阳大街(水源路 —保沧高速)管线提升改造及路面恢复工程 已由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保发改投资 [2022]6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资金来源为 政府专项债券和市财政资金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 1.建设规模及内容: 根据工程场地条件和铁路设备设施现状,以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为前提,工程范围为铁路两侧各 30m 范围内:下穿华北石油铁路专用线雨水( 2 根)、中水( 1 根)管线保护套管及两端工作井和工程范围内道路路面翻修,含有铁路线路加固;下穿清苑电厂铁路专用线雨水( 2 根)、污水( 1 根)、中水( 1 根)管线保护套管及两端工作井和工程范围内道路路面翻修,含有铁路线路加固。
2.1. 2.建设地址:朝阳大街(水源路—保沧高速)路段 ,朝阳大街现状与华北石油铁路专用线、清苑电厂铁路专用线两处铁路交叉范围。
2.1.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 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 保修阶段完成为止。
2.1.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2.1.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管线下穿铁路防护工程 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3.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及后续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一项 管线下穿铁路监理业绩 。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5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需取得铁路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配备 1 名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监理员;
3.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补偿 。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同时 登录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5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注意事项
5.3.1 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未 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5.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 注册的投标单位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帮助中心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请于报名规定时间登陆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使用河北 CA 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 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3.3 河北 CA 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企业 CA ,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 本次投标。登录河北 CA 官网( http://www.hebca.com )进行咨询办理(河北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 CA ,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进行咨询办理。
5.3.4 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 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3.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插入河北 CA 数字证书,执行“导出”操作,生成 .htb 格式 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 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将“惠招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6.1.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6.1.2 投标文件上 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本项 目线下开标地点为: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到达开标现场。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招 标 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保定市恒源路 88号
联 系 人:李倩
联系电话: 0312-31051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 竞秀区锦绣街 658 号
联系人:梁超
电话: 0312-588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