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1-JXSH-C2023-0011]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381-jxsh-c2023-0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辉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XSH-C2023-0011
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含税)
最高限价:50万元(含税)
采购需求:
在遭受人身伤害或非人身伤害案件中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在保险期间内,申请人向甲方提出执行救助申请,对于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应当支付的救助金,乙方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保险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3年9月21日9:00至2023年9月27日24:00(北京时间)。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至开标前,系统中仍可下载招标文件。)
(二)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自2023年9月18日起,“苏采云”系统使用新版CA数字证书,请未办理新版CA数字证书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更换。如因数字证书问题导致投标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办理地址和所需材料请见《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2&articleid=1d2f56eb-eb61-404b-96bb-4d871b339214)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0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辉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不见面投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评标期间,投标供应商必须保持投标网络设备和通讯工具畅通,并时刻关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屏的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作出响应,未及时作出响应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苏东亚
联系电话:18914867680
地址:新沂市苏北物流中心二期12C-325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沂市人民法院
地址: 新沂市钟吾南路6号
联系电话:183617700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新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物流中心二期12C-325室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81514611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18151461180
 
 
江苏新树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9-20
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救助保险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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