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展能源消费监测和节能评估审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zjxcs-2024026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9-2318554
招标代理机构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金辉181168187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开展能源消费监测和节能评估审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JXCS-2024026 
    项目名称:开展能源消费监测和节能评估审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开展能源消费监测和节能评估审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份 
   简要规格描述:社会综合能源消费管理、项目节能报告评审;(一)建立自治州能源消费动态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耗“双控”监测预警信息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二)对自治州节能审查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能耗标准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三)协助完成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能源管理方面的专业性业务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全面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 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 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SF 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JY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如在“信用中国”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日期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 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 次 采 购 采 用 电 子 招 投 标 , 电 子 交 易 平 台 为 “ 政 府 采 购 云 平 台 (www.zcygov.cn)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 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 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 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州直综合办公楼2号楼博州发改委
联系方式:0909-23185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联系方式:18116818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金辉
电 话:18116818768
附件信息:
BZJXCS-2024026开展能源消费监测和节能评估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57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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