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
预算金额119.75万元
招标公司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招标联系人米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丽萍181192199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XJ-HRJC-YL-2022-1
二、项目名称: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 该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1 | 项 | 报价:1195600(元) | 四川圣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绵阳高新区永兴镇金祥小区1栋2层 | 91510700MA6A6GW151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 该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 韦红 | 二级建造师:川25114152957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屈建平,龚跃伟,米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 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75号
联系方式:15809993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
联系方式:18119219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电 话:18119219902
附件信息: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521.3K
附件下载: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doc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盖章)
项目联系人:米鹏
联系电话:158099937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18119219902
日 期: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投标单位须知表 3
(一)总则 7
(二)谈判文件 7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五)谈判原则、办法、程序 13
(六)授予合同 20
7
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
项目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预算金额:1197537.58元
最高限价:1197537.58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3月4日至 2022年3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407室,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2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
投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75号
联系方式:1580999377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
联系方式:18119219902 18799179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电 话:18119219902 18799179726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单位为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XJ-HRJC-YL-2022-1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
4 | 建设地点 | 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75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
5 | 招标人及联系人 | 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米鹏 联系电话:15809993770 |
6 | 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 |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 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18119219902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8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内容。 |
9 | 投标单位 资格条件 | 投标单位为“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正式供应商。 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 4、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10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内容的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招标代理费 | 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由中标方支付。 |
16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17 | 最高投标限价 | 1197537.58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柒元伍角捌分)。 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18 | 投标时携带 的原件 |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可携带有二维码识别验证的电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证金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企业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 注: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证件提供不全或没有携带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
1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险保函 1、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 账户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 账号:6505 0110 2600 0000 1683 行号:1058 9800 0139 2、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注:采用保险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企业将“保险保函”和“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风控审核意见”同投标文件一并单独密封提交。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经济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技术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不退还;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贰个,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 |
24 | 响应性文件密封 | 1、投标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制作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响应性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谈判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25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
2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
27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个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
28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30 | 评标办法 | 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 |
31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
32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33 | 其他内容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参照《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增加费用的通知》(伊州住建建字【2019】74号文),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参照《关于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计取事项(试行)的通知》(新建标函【2019】17号文)。 |
1.2 招标组织机构为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1.6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1.7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是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费用
2.1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3.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付款方式作出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二)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谈判的内容,谈判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
(1)竞争性公告;
(2)投标单位须知;
(3)技术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4.3 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私下就谈判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交流。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5.1 在投标人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前,招标人都可能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足3工作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5.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把《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人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中写明。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署。
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6.3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人的实质内容。
6.4 如果投标人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6.5 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7.1 投标单位的投标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制作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认真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应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需单独密封提供,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或“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文件:应是打印文本,手写报价无效。
8.2 投标书制作内容顺序如下:
商务标内容: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谈判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术标内容: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7、材料需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济标内容:
经济标内容(投标单位以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需按正规经济标内容及谈判文件规定编制)。
注: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装订成册。
9. 投标承诺书
9.1 投标单位应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报价。
10.谈判与报价
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本次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其他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谈判小组有权对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要求投标人进行解释说明,但此解释说明只限制在现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示范围之内,并不得对谈判小组的评审做出实质性影响,否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对其低于成本价的解释未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
(4)本项目设定投标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
11. 投标货币
11.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投标单位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 投标单位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3. 现场踏勘
13.1 投标人自行在开标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人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书的必要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电汇或保函等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到指定的帐户。
14.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5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结束后60个日历日。
14.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被退还:
投标单位出现相互串通行为;
(2)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4)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所投的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结束后60个日历日。
15.2 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单位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本标书各章的每一项给予回答。
16.4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必须清楚地指明是否满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6.5 投标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招标要求,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被认作没有应答。
16.6 投标单位必须审阅相关技术手册以便准备有关投标文件和为技术要求部分提供准确的陈述。
16.7 在谈判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谈判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
16.8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
16.9 除投标单位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单位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
17.2 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注明“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京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8. 投标截止日期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
18.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8.4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5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20.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根据第14.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谈判文件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原则、办法、程序
21.基本原则
本次招标由谈判小组进行评标,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22.谈判办法
22.1 谈判小组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谈判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组建谈判小组,本次谈判项目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以及招标人代表 1 人共 3 人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谈判工作,负责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22.2 谈判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2.3 谈判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4 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谈判结果、有悖于谈判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22.5 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差在谈判后不许修改。
22.6 重大偏差审查:
(1)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6)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7)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8)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9)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谈判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22.7 竞争性谈判的报价单位式
22.7.1 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
22.7.2 投标单位提交的第一次报价在开标现场不公布。该报价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2.7.3 谈判过程中,报价单位可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谈判的最终报价。报价单位认为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必要时,也可以不进行第二次报价。
22.7.4 第二次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报价单位在进行二次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书写,写明报价单位单位名称,并由报价单位被授权人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谈判现场。所有报价单位的二次报价收集齐全后,招标人将在监标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在评审现场唱出二次报价。
22.7.5 因特殊原因,谈判小组可以确定是否进行更多轮次的谈判和报价。
22.8 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2.8.1 所有与本次谈判招标有关的人员,均不得向报价单位及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
22.8.2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单位试图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被拒绝。
22.9 二轮报价及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谈判程序
1.谈判
1.1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届时请监督人和投标人方代表参加并签到;
1.2 谈判时先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投标人有效证件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等进行核查并确认。
1.3 有效证件
谈判时,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8):
2.谈判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投标人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谈判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谈判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而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谈判保证金提交等内容进行审查,对检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4.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投标人。
(1)初步评审(详附表一):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重大偏差评审(详附表二):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为无效投标人。所谓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单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服务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差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定)
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评审标准详附表三)。
5.谈判小组判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6.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7.招标人代表按照签到逆顺序通知有效投标单位谈判。
参与二次及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8.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9.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
10.投标人未及时参与谈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谈判的资格。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
附表一
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
附表二
评审标准—重大偏差评审标准
附表三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形式评审 | 1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 |
形式评审 | 2 |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的注册执业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 |
形式评审 | 3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
形式评审 | 4 | 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形式评审 | 5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形式评审 | 6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形式评审 | 7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形式评审 | …… | ||
资 格 评 审 | 1 | 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 |
资 格 评 审 | 2 | 是否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 |
资 格 评 审 | 3 | 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 格 评 审 | 4 | 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5 | 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 | |
资 格 评 审 | 6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7 | 类似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8 | 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不通过×) |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
(六)授予合同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审 查 标 准 | 1 |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 |
审 查 标 准 | 5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不通过×) |
23.成交的标准
23.1 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23.2 谈判小组通过上述成交原则以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人候选人推荐招标人,招标人通过审核从前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
23.3 招标人确定成交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4.成交通知
24.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成交结果,在公示期过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3 中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
24.4 中标人在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其它未中标人,并按照第1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5.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
25.1 招标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谈判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6.签定合同
26.1 招标人和成交人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签定保密协议及合同。
26.2 成交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26.3 招标人如遇成交人违约,可从侯选成交人中重新选定成交人,并签定合同。
26.4 合同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招标人、投标人双方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27.合同的组成
27.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7.1.1 专用合同;
27.1.2 合同条款;
27.1.3 成交通知书;
27.1.4 乙方中标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7.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27.1.6 评标答疑记录。
28. 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28.1 项目中标后,由招标人确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28.2 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投标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格签订验收单后15日内。
29.特别提示
29.1 投标人应认真研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充分考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9.2 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不适用,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29.3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由中标方支付。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二、招标编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三、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四、质量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五、工期: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六、 技术要求内容:(工程量清单另册)
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若招标文件中附表表格格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格格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为主。
七、 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需要与13版计价规范统一)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体现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利润、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应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
2.5.1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2.5.2 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方式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2.5.3 每一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列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分项工程,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由于承包人自行计算错误或漏报的,将不再给予调整。
2.5.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确定的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全部内容,并须在招标过程中经投标人提出质询,招标人以答疑的形式确认,结算工程量以完成的实体量为准。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不以任何形式调增。分部分项工程量调整按照以下方法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通用条款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的“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中自报费率并计算金额。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 其他说明
3.1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及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经许可,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所占用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及自治区现行地方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以新出版者为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前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进度报表及有关现场、经济签证、设计变更;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壹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由发包人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无 。
1.13.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施工进行全面控制、监督、协调和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与份数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共5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详见投标函附录的相关内容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延一天,赔偿2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自然灾害 ;
(2)台风 ;
(3)冰雹、洪水 。
上述因素为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10.1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根据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合同内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机械费用,执行合同中相关规费及税金,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合同中没有的材料和设备价格,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进行执行。④图纸范围内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为包干费用,该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但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经双方询价协商后,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如有余额归发包人所有;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基数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无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本工程采用下列 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机械费用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以下为投标文件格式)
注:为了便于查找,标注目录及页码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谈判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谈判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
工期: 。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
质量等级: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履约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 %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5、贵方的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 %作为赔偿金。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职称 | ||
注册建造师等级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投标承诺书(三)
致: (招标人)
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我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而被限制投标情形或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行为受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或通报等情况,否则若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投标过程中我公司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有虚假情况,我公司愿自动退出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概况
投标单位概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人员
姓 名 | 年 龄 | |||
学 历 | 职 务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 ||||
联系方式 | ||||
类似工作经历 | ||||
工作 经历 | (单位、担任职务、工作时间) |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和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作业人员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姓 名 | 职 称 | 建议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内容 |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承诺,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招标书有关规定,电汇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保险保函复印件)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 术 标 格 式
技术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7、材料需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经济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济标目录
注: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不可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否侧投标将被否决。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注:最终报价及承诺函(相关答疑及记录)由报价单位单独打印,开标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空白表,现场填写最终报价时使用。
最终报价及承诺函(相关答疑及记录) | ||||||
致: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
根据本次谈判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如下郑重承诺: | ||||||
根据本次谈判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如下郑重承诺: | ||||||
1、根据谈判情况,我方提供的(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最终报价如下: | ||||||
1、根据谈判情况,我方提供的(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最终报价如下: | ||||||
人民币(元): | ||||||
大写: | ||||||
2、其他承诺(及答疑)事项: | ||||||
投标单位: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谈判小组成员(报价确认)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招 标 人: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盖章)
项目联系人:米鹏
联系电话:158099937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18119219902
日 期: 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投标单位须知表 3
(一)总则 7
(二)谈判文件 7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五)谈判原则、办法、程序 13
(六)授予合同 20
7
9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JC-YL-2022-1
项目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预算金额:1197537.58元
最高限价:1197537.58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3月4日至 2022年3月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407室,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200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
投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具有合格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以上要求证件均为原件查验,并且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75号
联系方式:1580999377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
联系方式:18119219902 18799179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丽萍
电 话:18119219902 18799179726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一)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单位为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XJ-HRJC-YL-2022-1 |
3 | 合同履行期限 | 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
4 | 建设地点 | 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175号,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
5 | 招标人及联系人 | 名称: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米鹏 联系电话:15809993770 |
6 | 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 | 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重庆北路办公楼(原伊犁州口岸管理处)4层 联系人:赵丽萍 联系电话:18119219902 |
7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8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内容。 |
9 | 投标单位 资格条件 | 投标单位为“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正式供应商。 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 4、信誉要求: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其他要求:1、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10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内容的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招标代理费 | 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由中标方支付。 |
16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17 | 最高投标限价 | 1197537.58元(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叁拾柒元伍角捌分)。 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超过此限价,超过此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
18 | 投标时携带 的原件 | 投标时应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原件(可携带有二维码识别验证的电子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备查验: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保证金收据原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缴纳社保证明文件;企业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 注:以上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证件提供不全或没有携带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
1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
20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保险保函 1、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以下账户 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跨行等因素导致的延迟到账情况)。 账户名称: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辽宁路支行 账号:6505 0110 2600 0000 1683 行号:1058 9800 0139 2、保险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注:采用保险保函作为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企业将“保险保函”和“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出具的风控审核意见”同投标文件一并单独密封提交。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经济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技术标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不退还;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U盘贰个,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 |
22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2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 |
24 | 响应性文件密封 | 1、投标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制作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响应性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 2、谈判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竞争性谈判响应性文件”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字样等。 |
25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
26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 间:2022年3月9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中原国际)。 |
27 | 开标程序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每一个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
28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9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30 | 评标办法 | 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 |
31 | 付款方式 | 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
32 | 节能、环保要求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
33 | 其他内容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参照《关于印发伊犁州直建设工程扬尘防范措施增加费用的通知》(伊州住建建字【2019】74号文),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参照《关于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基础配置费用计取事项(试行)的通知》(新建标函【2019】17号文)。 |
1.2 招标组织机构为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主体楼消防改造、临时建筑拆除、室外地面硬化、篮球场地维修工程(详细数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
1.6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8日前竣工交付使用(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1.7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是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投标费用
2.1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3.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付款方式作出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处理。
(二)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谈判的内容,谈判程序及合同条款,包括:
(1)竞争性公告;
(2)投标单位须知;
(3)技术要求;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
4.3 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人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通知每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私下就谈判的有关实质性的问题进行交流。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5.1 在投标人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以前,招标人都可能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方式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足3工作日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投标人。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5.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把《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人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中写明。
6.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署。
6.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6.3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人的实质内容。
6.4 如果投标人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未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要求。
6.5 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7.1 投标单位的投标以及投标单位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7.2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制作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认真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应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需单独密封提供,包含商务标、经济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袋上正确表明“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或“电子版投标文件”字样。
投标文件:应是打印文本,手写报价无效。
8.2 投标书制作内容顺序如下:
商务标内容: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谈判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术标内容: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7、材料需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济标内容:
经济标内容(投标单位以本工程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需按正规经济标内容及谈判文件规定编制)。
注:投标单位应将投标书装订成册。
9. 投标承诺书
9.1 投标单位应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报价。
10.谈判与报价
投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本次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其他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谈判小组有权对认为低于成本的报价要求投标人进行解释说明,但此解释说明只限制在现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所示范围之内,并不得对谈判小组的评审做出实质性影响,否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如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对其低于成本价的解释未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
(4)本项目设定投标人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人。
11. 投标货币
11.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 证明投标单位合格的资格文件
12.1 投标单位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3. 现场踏勘
13.1 投标人自行在开标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人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4.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书的必要组成部分之一。
14.2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电汇或保函等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开标前到指定的帐户。
14.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4.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谈判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4.5 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结束后60个日历日。
14.6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被退还:
投标单位出现相互串通行为;
(2)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4)中标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所投的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结束后60个日历日。
15.2 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 投标单位应按照投标单位须知的要求,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两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本标书各章的每一项给予回答。
16.4 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必须清楚地指明是否满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6.5 投标必须满足本项目的招标要求,否则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被认作没有应答。
16.6 投标单位必须审阅相关技术手册以便准备有关投标文件和为技术要求部分提供准确的陈述。
16.7 在谈判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谈判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
16.8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
16.9 除投标单位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单位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外包封中。
17.2 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注明“2022年3月9日11时00分(京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18. 投标截止日期
18.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
18.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8.3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8.4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8.5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按照第18条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20.2 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4 根据第14.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谈判文件在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谈判原则、办法、程序
21.基本原则
本次招标由谈判小组进行评标,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22.谈判办法
22.1 谈判小组
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谈判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组建谈判小组,本次谈判项目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 人以及招标人代表 1 人共 3 人的单数组成。谈判小组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独立完成谈判工作,负责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推选成交候选人。
22.2 谈判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2.3 谈判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4 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谈判结果、有悖于谈判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22.5 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差在谈判后不许修改。
22.6 重大偏差审查:
(1)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
(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6)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7)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8)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9)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竞争性谈判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谈判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谈判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22.7 竞争性谈判的报价单位式
22.7.1 采用两次报价的方式。
22.7.2 投标单位提交的第一次报价在开标现场不公布。该报价以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22.7.3 谈判过程中,报价单位可根据谈判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该报价为谈判的最终报价。报价单位认为没有进行第二次报价的必要时,也可以不进行第二次报价。
22.7.4 第二次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报价单位在进行二次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书写,写明报价单位单位名称,并由报价单位被授权人签字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谈判现场。所有报价单位的二次报价收集齐全后,招标人将在监标人员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在评审现场唱出二次报价。
22.7.5 因特殊原因,谈判小组可以确定是否进行更多轮次的谈判和报价。
22.8 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2.8.1 所有与本次谈判招标有关的人员,均不得向报价单位及与谈判项目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
22.8.2 在谈判过程中,报价单位试图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被拒绝。
22.9 二轮报价及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谈判程序
1.谈判
1.1 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届时请监督人和投标人方代表参加并签到;
1.2 谈判时先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对投标人有效证件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等进行核查并确认。
1.3 有效证件
谈判时,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8):
2.谈判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投标人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谈判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谈判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而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谈判保证金提交等内容进行审查,对检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4.谈判会议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投标人。
(1)初步评审(详附表一):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
(2)重大偏差评审(详附表二):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差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为无效投标人。所谓重大偏差是指投标单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服务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差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
(3)详细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定)
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的技术标书,应具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组长拟稿,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评审标准详附表三)。
5.谈判小组判断“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
6.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7.招标人代表按照签到逆顺序通知有效投标单位谈判。
参与二次及多次报价及服务承诺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核对身份证)。
8.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具体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9.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
10.投标人未及时参与谈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谈判的资格。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
附表一
评审标准—初步评审标准
附表二
评审标准—重大偏差评审标准
附表三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形式评审 | 1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不一致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 |
形式评审 | 2 |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投标人的注册执业人员,或者不具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 | |
形式评审 | 3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 |
形式评审 | 4 | 投标的施工、装修、附属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形式评审 | 5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形式评审 | 6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形式评审 | 7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形式评审 | …… | ||
资 格 评 审 | 1 | 是否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 | |
资 格 评 审 | 2 | 是否具有满足招标项目需要的资质等级; | |
资 格 评 审 | 3 | 是否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 格 评 审 | 4 | 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5 | 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 | |
资 格 评 审 | 6 |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7 | 类似项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8 | 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
资 格 评 审 | ……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不通过×) |
评审标准—技术标评审标准
(六)授予合同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审 查 标 准 | 1 |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改动) | |
审 查 标 准 | 5 |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将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和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招标投标竞争性费用的;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符,涉嫌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通过√、不通过×) |
23.成交的标准
23.1 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
23.2 谈判小组通过上述成交原则以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出前三名作为成交人候选人推荐招标人,招标人通过审核从前三名成交候选人中确定出最终的成交人。
23.3 招标人确定成交人时的原则: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4.成交通知
24.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成交结果,在公示期过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4.3 中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
24.4 中标人在按照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其它未中标人,并按照第14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5.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
25.1 招标人有权在定标之前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谈判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无需做任何解释。
26.签定合同
26.1 招标人和成交人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签定保密协议及合同。
26.2 成交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
26.3 招标人如遇成交人违约,可从侯选成交人中重新选定成交人,并签定合同。
26.4 合同经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招标人、投标人双方亦可自愿申请公证。
27.合同的组成
27.1 下列文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7.1.1 专用合同;
27.1.2 合同条款;
27.1.3 成交通知书;
27.1.4 乙方中标的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7.1.5 竞争性谈判文件;
27.1.6 评标答疑记录。
28. 履约保证金(如适用)
28.1 项目中标后,由招标人确定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28.2 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投标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格签订验收单后15日内。
29.特别提示
29.1 投标人应认真研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充分考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29.2 如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表格样式不适用,投标人可另行设计表格样式,但力求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
29.3 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按中标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由中标方支付。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二、招标编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三、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四、质量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五、工期:见投标单位须知附表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所示全部施工内容,包工包料。
六、 技术要求内容:(工程量清单另册)
1、本工程完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图设计要求。
2、本工程的材料检验和质量、工艺试验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若招标文件中附表表格格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格格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为主。
七、 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需要与13版计价规范统一)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1.4 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
1.5 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 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 本招标文件;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4) 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5) 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
(6)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9) 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0) 其他的相关资料。
2.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2.4 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体现和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利润、风险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和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
2.5 “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人应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企业定额及当地市场因素及工程特点等报出综合单价。
2.5.1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2.5.2 投标人在进行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方式招标的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得出现任意一项单价重大让利,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2.5.3 每一分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列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分项工程,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由于承包人自行计算错误或漏报的,将不再给予调整。
2.5.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确定的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全部内容,并须在招标过程中经投标人提出质询,招标人以答疑的形式确认,结算工程量以完成的实体量为准。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不以任何形式调增。分部分项工程量调整按照以下方法调整: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第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通用条款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6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6.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
2.6.2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
2.6.3 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
2.6.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
2.6.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2.7 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
2.7.1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2.7.2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7.3 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
2.7.4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
2.8.1 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
2.8.2 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
2.8.3 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
(1) 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2)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
(3) 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
2.8.4 总承包服务费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本招标文件的“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中自报费率并计算金额。
2.9 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10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
2.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
2.12 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
2.13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
2.14 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15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3. 其他说明
3.1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及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
1.1.3.9 永久占地包括:经许可,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经许可,施工所必需的临时设施所占用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法律及自治区现行地方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有新出版者,以新出版者为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补充);(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5)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6)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它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前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加盖有效印章的全套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进度报表及有关现场、经济签证、设计变更;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壹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开工前由发包人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无 。
1.13.2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无。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施工进行全面控制、监督、协调和管理。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具备施工条件。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时间与份数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内。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共5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详见投标函附录的相关内容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推延一天,赔偿2000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5%。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自然灾害 ;
(2)台风 ;
(3)冰雹、洪水 。
上述因素为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顺延。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10.1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确定。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根据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执行合同内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机械费用,执行合同中相关规费及税金,执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合同中没有的材料和设备价格,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进行执行。④图纸范围内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为包干费用,该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但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进行相应调整。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经双方询价协商后,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如有余额归发包人所有;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基数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无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本工程采用下列 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无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①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机械费用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 (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以下为投标文件格式)
注:为了便于查找,标注目录及页码
商 务 标 格 式
商务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商务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商务标目录
1、投标承诺书(一)
2、投标承诺书(二)
3、投标承诺书(三)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投标单位概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等);
7、项目管理人员
8、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商务标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
投标承诺书(一)
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谈判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谈判文件后,将接受该工程谈判文件中各条款内容并且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2、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在下列日期内组织施工。
工期: 。
3、如果我方中标,非业主原因,我方保证将按下列质量等级完成本工程。
质量等级: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我方违约,除履约保证金外,我方还将以中标价 %作为赔偿金,同时贵方有权终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人。
5、贵方的谈判文件、成交通知书、我方的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的合同一部分。
6、如果我方未中标,贵方没有必要对我方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我方将充分尊重和理解贵方的选择。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二)
招标人:
如果我方中标,施工项目负责人为:
中标后,若由于特殊原因须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我方将以资质以及信誉不低于此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替换,并报业主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若未经业主批准,我方擅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我方愿以合同价的 %作为赔偿金。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职称 | ||
注册建造师等级 |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 | ||
身份证号码 |
投标承诺书(三)
致: (招标人)
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 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我公司承诺我方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而被限制投标情形或者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不良记录行为受行政监督管理机关处罚或通报等情况,否则若中标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且投标过程中我公司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都是真实可靠的,如发现有虚假情况,我公司愿自动退出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营业期限:
成立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签署的响应文件和参加整个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概况
投标单位概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
1、项目负责人介绍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管理年限、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以及其他内容。
2、项目负责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投标单位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一览表
参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管理人员
姓 名 | 年 龄 | |||
学 历 | 职 务 |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
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 | ||||
联系方式 | ||||
类似工作经历 | ||||
工作 经历 | (单位、担任职务、工作时间) |
1、项目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工程师、质量管理员、施工管理员、材料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资料员等和项目项目负责人需要配备的其他关键人员
2、上述人员简历介绍应包括姓名、职称等基本信息
3、项目管理人员简历中应付职称证书或上岗证书复印件
拟派项目作业人员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姓 名 | 职 称 | 建议职务 |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 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内容 |
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公司承诺,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招标书有关规定,电汇或贵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保险保函复印件)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 标段的施工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
3.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你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技 术 标 格 式
技术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技术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施工准备计划
3、施工方案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平面图
6、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7、材料需用量计划
8、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
9、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
10、工期保证措施和体系
11、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
1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13、承诺
注:投标文件须按技术标格式目录顺序编写
经 济 标 格 式
经济标封面示例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经济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盖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经济标目录
注: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编制,不可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否侧投标将被否决。
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
工 程 名 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注:最终报价及承诺函(相关答疑及记录)由报价单位单独打印,开标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空白表,现场填写最终报价时使用。
最终报价及承诺函(相关答疑及记录) | ||||||
致: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
根据本次谈判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如下郑重承诺: | ||||||
根据本次谈判情况和贵方的最终报价邀请,我方愿意提供最终承诺报价。为此,我方如下郑重承诺: | ||||||
1、根据谈判情况,我方提供的(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最终报价如下: | ||||||
1、根据谈判情况,我方提供的(伊宁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消防改造、室外地面硬化项目)最终报价如下: | ||||||
人民币(元): | ||||||
大写: | ||||||
2、其他承诺(及答疑)事项: | ||||||
投标单位: |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
谈判小组成员(报价确认)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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