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关于厨房设备项目的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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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1801177 甲 方:苏州工业园区星湾学校 联 系 人:王忠 联系电话:67887457
乙 方:苏州联达钢具炉灶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陆剑平 联系电话:13915506206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越湖路南37号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2-6668117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 签订地点: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根据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编号SZSD2018-Y-T-003-D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厨房设备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采购的X清单如下。(单位:元)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198260.00),报价所报内容包括上述货物、开发、管理、安装、数据迁移、利润、税金、现场安装、维护等售后服务、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驻场和非驻场人员的所有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余款10%一年后支付完毕。乙方须提供下例单据: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三、质量与检验: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谈判文件中所列技术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2. 验收标准:按邀请函、响应书的标准;在安装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进行。 四、交货计划: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应在交货前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包括需要甲方配合的内容,交货计划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可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进行调整。 五、售后服务: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保修贰年,乙方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二天(48小时)内负责解决,且更换维修期间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否则甲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担。 六、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发现因乙方设计存在缺陷而导致的软件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或另行设计,而不论此时是否仍在乙方承诺的服务期或质保期内。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后扔不能避免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赔偿义务。 (1)甲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的毁约,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技术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和要求以及甲方(采购方)与乙方(供应商)的文件往来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方给予对方的上述通知和文件以挂号邮件按下述地址付邮5日后或派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1.2一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引起的有关文件、信函等无法送达而被退回的,付邮5日后均视为送达。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成交通知书; ② 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③ SZSD2018-Y-T-003-D竞争性投标文件; ④ 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本合同需向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备案。 3. 甲方(采购方)与乙方(供应商)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由于乙方的责任引起的诉讼,且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查档费等各项费用。 4.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备案机关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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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合同(星湾学校厨房设备项目)18-Y-T-003-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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