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鼎峰单一[2023]071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有线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自然资源宣传)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59980(元) | 丽水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 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3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有线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自然资源宣传) | 丽水有线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自然资源宣传)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慧卿,吴法康,周雅慧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80%收费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涂夏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668016
质疑联系人:蓝张正
质疑联系方式:0578-2668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芳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522968
质疑联系人:林秋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8212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成交人公告内容 丽水有线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自然资源宣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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