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XJA-2023-ZC-002
二、合同名称: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项目编号:SXJA-2023-ZC-002
四、项目名称: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绥德县水利局
地址: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114号
联系方式:13571244285
供应商(乙方):信电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70号
联系方式:029-878935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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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1(项) | ¥189,800.00 | ¥189,800.00 | 一、采购内容: 1.开展陕西省榆林市“7.26”洪水灾后重建项目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相关规定,绥德县城大理河分洪洞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及相关附件,并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取得通过评审的合格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报告。 二、采购要求 1.需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的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踏勘。 3.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2003年11月24日)、《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人常发〔2017〕50号,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2017年11月22日)等法律、法规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应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遥感影像、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阐明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评估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并做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5.评估有据,符合实际,内容齐全,文图真实,工作质量达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的相关规定。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县地质灾害主管部门进行单位资质及项目登记,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顺利取得通过专家评审合格的成果报告。 7.提交最终符合采购要求的成果报告(纸质版)5份。 |
合同金额: 189,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绥德县水利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地质危害性评估合同.pdf
绥德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