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阜平县黑木耳大棚迁移改造香菇棚室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阜平县黑木耳大棚迁移改造香菇棚室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阜平县黑木耳大棚迁移改造香菇棚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2023]3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涉农整合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阜平县:平阳镇北水峪村、平阳镇台南村、平阳县各老村、城南庄镇易家庄、王林口镇东王林口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大棚拆除,修建大棚 99 个,设置冷库 2 个,增设香菇大棚 7 个,并在大棚一侧增设排水沟;
2.1.3工期要求:2024年5月底前竣工;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8 00:00 至
2023-11-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阜平县黑木耳大棚迁移改造香菇棚室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阜发改[2023]3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涉农整合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阜平县:平阳镇北水峪村、平阳镇台南村、平阳县各老村、城南庄镇易家庄、王林口镇东王林口村;
2.1.2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大棚拆除,修建大棚 99 个,设置冷库 2 个,增设香菇大棚 7 个,并在大棚一侧增设排水沟;
2.1.3工期要求:2024年5月底前竣工;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曾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发现投标人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8 00:00 至
2023-11-2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阜平县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乐凯北大街城市美居西区50号 |
邮编: | /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李岳山 | 联系人: | 赵康 |
电话: | 0312-7229639 | 电话: | 0312-622221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474124884@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蠡县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0409034009300099426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