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池项目应急污水输送工程配套管网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ycg202309-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正泰电池项目应急污水输送工程配套管网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谈判文件22.7谈判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服务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材料费、设备费、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咨询服务费、评审费及国家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所有一切费用,合同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修改为:谈判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服务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材料费、设备费、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咨询服务费及国家对成交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所有一切费用,合同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4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满后付清余款(无息)。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修改为: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40%,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满后付清余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3、谈判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修改为:谈判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前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凤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联系方式:徐主任 18365075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13605692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旭东、汪一鸣
电 话:13605692650、1326719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