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函
受厦门市第三医院委托,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厦门市第三医院门诊大楼相关科室整合提升改造用电增容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CS-2023-006。
2.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见项目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特定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输变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的资质,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30。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若有图纸,费用另计,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供应商可于招标代理机构前台(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北镇二里99号3楼203-5单元)查阅及购买磋商文件。需邮寄采购文件资料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汇转采购文件费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收件人付费方式寄送采购文件、发票等相关材料。
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12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我司前台并在签到表上签到,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时间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相同,磋商地点: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室。
7.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等),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www.xmzpg.com)发布媒体通知,请各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截止前随时留意以上网站关机于本磋商项目的有关信息。
8.交通拥堵,递交磋商文件和参加磋商请提前做好准备。
9.采购人:厦门市第三医院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二路2号
联系人: 詹工
联系方法: 0592-719777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北镇二里99号3楼203-5单元 邮编: 361000
联系人:蔡佩莹 电话:18950092945 传真:/
10.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
保证金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采购文件费 |
开户银行 |
厦门市工行湖里支行 |
厦门市工行湖里支行 |
银行账号 |
4100021809022121287 |
4100021809022121287 |
开户单位 |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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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服务费咨询电话 |
联系人:蔡佩莹 电话:18950092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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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表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磋商保证金。 |
附: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承包范围 |
数量 |
质量等级 |
工期 |
施工地点 |
1 |
厦门市第三医院门诊大楼相关科室整合提升改造用电增容项目 |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
备注:合同包完整不可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内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评审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