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因业务需要,依据相关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拟向社会公开比选采购新医院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咨询服务。
一、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医院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3. 咨询服务内容:
(1)对现有的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设计方案、图纸、清单进行梳理,面向医务人员的智慧医疗,面向患者的智慧服务,面向医院管理的智慧管理,对其合理性,实用性,兼用性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评估医联体建立的信息化服务体系是否合理,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对建筑智能化和医疗信息化总体规划提出建议或意见。
(4)对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中各子系统相互交叉中的建设给出明确的建设性建议或意见。
(5)对新医院医疗业务系统建设按照电子病历五级、互联互通四级甲等、智慧医院二星提出咨询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6)对医院拟采购的信息化和智能化设备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估,在保障医院智慧化建设的总体方案下,对拟采购的产品参数进行分析和比较,针对其合理性、兼容性、经济性进行全面的评估,并提供咨询服务及报告。
(7)评估医院现有的信息化设备和智能化设备;并分析新医院能利用的闲散设备;以及新医院在今后使用过程中的各个系统进行比较分析,基于数据分析支撑下,提出咨询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对设计方提供的参数,对标整体建设目标、对标医院系统需求,组织3名及以上的信息化专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出具咨询建议报告书。
(9)对二次深化设计给出合理的建议,并出具咨询建议报告。
 (10)在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实施过程中,现场安装、调试、测试、调整给出合理的建议。
 (11)在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验收中,给出合理的建议和咨询,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二)服务要求
1. 现状调查与需求调研咨询服务
2. 项目方案编制咨询服务
3. 参与方案交流会
4. 方案修订咨询
5. 定期汇报
全面参与项目的需求调研,开发测试,对信息化智能化现状全面的调研分析,梳理,在充分考虑现有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专业意见。
(三)质量要求:
医院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的咨询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应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保证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医院信息化建设是医院整体建设与发展的一部分,医院信息化和智能化必须适应医院的整体建设和长远发展。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各个阶段各个项目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必须充分考虑整体适应性和是否便于长远发展。
基础建设尤其是网络建设要超前,新技术、新应用的采用要切合实际。计算机网络的机房,网络布线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机房的定位,网络布线一定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为未来的发展留足空间和余地。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医疗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很多内容不可能一步到位,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同时也紧跟医院建设总部署。促使医院信息化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
坚持标准化先行。在医院信息化每个环节的实施前,必须完成管理流程的标准化,信息编码的标准化,基础数据的标准化,确定好系统的接口标准。
5、咨询的工作原则:完整性,咨询结果完整,并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系统性,咨询结果必须是系统的,需要考虑单位之间,单位不同部门之间的逻辑关系。前瞻性,咨询结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要求。实用性,必须是实用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全局性,必须从全局出发,使各项建设达到合理、可靠、经济、安全的目的。规范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来运作。经济性,各项建设达到合理的经济性原则。
6、咨询方式:
(1)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次数每周不低于1次,必要时接到采购人电话申请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并做好记录工作;
(2)远程服务:提供不低于12小时/天远程咨询(电话、微信、QQ、视频会议等)服务,中标方并做好咨询服务的记录工作;
(3)采购方提出的其它合理服务要求。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246000元,比选申请人根据采购项目参数及清单要求进行报价,但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六)资格性证明材料
1. 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文件(每页要求盖公章)签字或盖章;
2.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不高于比选文件中公布的预算控制价
3. 比选申请人相关资质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时,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申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
有意参选的申请人应于 2021年 9月3日14:00-14:30 时前将申请资料递交至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门诊楼七楼会议室进行评审。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建设路68号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68284925
二、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根据各单位的报价及参数、方案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比较,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一)资格审查(以下条件均满足则通过资格后审):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合格);
3.  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
(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报名公司法人对销售代表的签名授权书(原件);
5.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 各分项及总价报价单;
参选公司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复印件且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禁入医院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0%

30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共同评分因素
2
服务方案25%
服务方案5%

5
根据供应商提供咨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医医院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咨询服务磋商采购项目”的咨询方案)
服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详细合理、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每有一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类评分因素


质量保障证明20%

20分
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分:
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可信得5分;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细或不合理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项目组相关人员参与国家和四川省相关标准制定每项次得5分,最高得15分(提供证明材料)。

3


人员配备24%

24分
供应商拟派的本项目服务团队中:
(1)首席咨询顾问:参加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信息化项目(标准/规划/课题)编制任务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咨询顾问:项目团队成员参与过四川省卫生信息化评审并为评审专家,每1名得4分,本项最多得20分。
备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2、需提供专家证书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4

业绩20%

20分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省市县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规划或政策编制得4分,本项最多得分12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17年1月1日以来参与医院信息建设规划编制得2分,本项最多得分8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共同评分因素
5

响应文件的
规范性1%

1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分因素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项目评选结果的确定:
通过资格评审后,以比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1-3名比选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三、合同签订
中选人在中选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与采购人商议合同签订事宜。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30%,配合建筑智能化和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采购完成后支付30%,医院整体搬迁后支付40%。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甲方30日内进行支付结算。
其他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需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
保密要求:医院提供的数据资料及最终提交的方案及软件应保密,不得外泄或使用;
验收办法: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进行验收。
   附件.docx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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