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安全保卫服务安全服务安保服务信用担保信用融资雷同性分析应急处置方案正常游览接待工作秩序门卫应急巡逻防火防盗防破坏应急处理秩序部编制消防专员应急分队应急事件处置技能女子分队安检检票提升服务设计女子中队服装文明礼仪培训英语对话培训队列训练勤务分队发售票窗口停车场管理人员展厅各门进出口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安保技能培训检查制度勤务保障通讯工具安保技能演练安保演练后勤保障日常勤务监控值班裸展文物保护文化提醒游客不可带闪光拍照疏导游客有序游览园区巡逻园区安全门岗执勤严格物品执勤用品相关值勤记录安全责任人制度安全防范检查劳保用品安保用具定制服装四轮电瓶车巡逻车防爆球防爆铁马防爆服防暴盾牌防爆叉防爆头盔防爆器材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应急绳束缚毯防刺服防刺背心橡胶短棍齐眉棍防护装备消防岗位消防设备监视运用设备的正常运行技术管理应急演练反恐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礼仪礼节工作执行手册安保器材寝具雨具通讯设备手电筒值班登记巡更器材
金额
171.51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
预算金额173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博物院
招标联系人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
中标公司西安中诚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71.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
二、项目名称:安全保卫服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XCZX2022-0056-2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doc XCZX2022-0056-2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doc
合同包1(安全保卫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 |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9号 | 1,715,175.00元 |
合同包1(安全保卫服务):
服务类(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安全服务 | 安全保卫服务 | 涵盖全园区及博物馆内安保,维护正常游览、接待、工作秩序,负责门卫、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等。 | 管理基本要求和人员配置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自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1、各项工作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实施有记录、结果有考核;2、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执行手册,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工作;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博物院安保工作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礼仪礼节等)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715,175.00 |
门军华、杜艳利、周率(采购人代表)、秦晓媛、韦宏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安全保卫服务 | 0 | 无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请成交服务商于本项目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前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提交密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完全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博物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72号
联系方式:18192933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
联系方式:029-86510029 86510365转分机808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6510029 86510365转分机80864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pdf XCZX2022-0056-2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doc XCZX2022-0056-2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doc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西安博物院西安博物院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安全保卫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编码:(项目编码:XCZX2022-0056-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
交)结果如下:,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安全保卫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715175.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中城卫安全防范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 号号 | 品品 目目 名名 称称 | 标标 的的 名名 称称 | 服 务 范 围 服 务 范 围 | 服 务 要 求 服 务 要 求 | 服 务 时 服 务 时 间间 | 服 务 标 准 服 务 标 准 | 数 量数 量 |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 单 价单 价 (元元 ) | 总 价总 价 (元元 ) |
1 | 安 全 服 务 | 安 全 保 卫 服 务 | 涵盖全园区及博物馆内安 保,维护正常游览、接 待、工作秩序,负责门 卫、巡逻,做好防火、防 盗、防破坏、防事故及各 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 作等。 | 管理基本 要求和人 员配置要 求等详见 磋商文件 第三章。 | 自2022 年7 月10 2022 年 12 月31 日起至 日止 | 1 、各项工作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实施有 记录、结果有考核;2 、制定针对性的工作 执行手册,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工作;3 、每 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博物院安保工作的培 训(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技能、专业知识、 礼仪礼节等)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00项1,715,175.001,715,175.00
-第1页-
目录2022年6月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项目名称: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28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22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22第二章服务商须知4第一章磋商邀请函1
项目联系人:段老师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76号三、采购人:西安博物院二、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一、项目名称: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博物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编号:ZCBN-西安市-2022-00539),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服务商参加磋商。
分机:80845、80864项目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总机:029-86510091/86510092/86510093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29-87889170
(一)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八、服务商资格要求:七、采购预算:173万元六、项目性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五、磋商内容和要求:西安博物院安保服务,服务期2022年7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服务商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服务商为非法人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二选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或提供服务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资格审查时将由采购人对服务商信用记录进行核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中的《服务商注意事项》。4、事业单位参与磋商时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3、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注:1、以上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公告期限: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九、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服务商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时,免交磋商保证金。十一、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注意:服务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3、服务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具体操作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2、磋商文件公告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获取方式:服务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3、开启时间: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SXSTF)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方式: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10:30十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及磋商开启时间、地点:2、履约保证金相关事宜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中“关于履约保证金”有关内容。
(二)服务商:凡参与本次磋商,具有相关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一)监管机构:西安市财政局一、名词解释第二章服务商须知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服务商注意事项”。4、开启地点:本集采机构五层505开标室。
业务网点1: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2、CA办理及售后服务请咨询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业务网点:询问内容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服务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1、服务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服务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一)询问二、服务商注意事项
(二)质疑和投诉咨询电话:4006-369-888业务网点3: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1楼客服中心咨询电话:029-86510073转80211业务网点2:西安市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12号窗口咨询电话:029-88661241
书面质疑函应按照财政部国库司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见下方链接)进行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书面质疑: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提出质疑”,填写表单并提交质疑。(1)在线质疑:2、质疑提交方式:1、服务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受理部门:本集采机构综合业务组②集采机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76号联系电话:029-87889170联系人:段老师①采购人联系方式: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4、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服务商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同时提交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服务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或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服务商。范本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706
6、质疑服务商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提出投诉。服务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5)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又提出其他质疑事项的,或质疑答复后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书面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委托授权书的(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服务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2)超过法定期限,或未以线上、书面形式提出的;
(三)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诽谤他人的法律适用: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1)信用中国上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首页·〉“信用信息”查询框·〉下载信用信息(PDF格式),并打印。4、信用记录核查的截止时点为“资格审查当日”,查询结果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方法及查询结果如下:3、服务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服务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服务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产品中有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证明文件扫描件的,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提供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同时,依据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服务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四)关于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
3、开标过程中,服务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应与加密响应文件时所用CA相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服务商进行在线澄清。2、服务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待采购结果公告后,由成交服务商补交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备案用)。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请各服务商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并按要求及时签到,并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服务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五)不见面开标5、实际价格扣除比例以本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的具体规定为准。
(一)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三、磋商文件(六)服务商的磋商费用自理。(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4、“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操作说明请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服务商操作手册》。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二)磋商文件的检查及阅读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服务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函
2、服务商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磋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但最晚不得超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在此之后提出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答复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项目未分标段的除外)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磋商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项目废标后重新组织磋商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磋商文件,服务商应按新版磋商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服务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四、关于履约保证金(四)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市县采购信息公告〗;4、请各服务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自行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服务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3、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暂停项目的执行或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但至少会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2个工作日的,将视情另行通知。
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52fd850863a9e4594d.html《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链接: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相关工作,西安市财政局对合作机构名单进行了调整,详见《2017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名单)。为保证工作质量,《实施方案》中确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试点)和保函格式(见《实施方案》中的附件一、附件二)。2017年,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做好政府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服务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服务商违约,开具担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一)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户名: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户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形式交纳时,应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至以下账户:服务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交纳履约保证金,其数额为合同金额的2%(四舍五入),履约保证金由【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代收和退还。(二)交纳履约保证金http://xaczj.xa.gov.cn/zfcg/cgfg/5db9054565cbd804f69e97e0.html《担保合作机构名单》链接:
业务受理地点:本集采机构二层206室业务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业务咨询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2062、采用纸质履约保函形式交纳时,应将履约保函原件递交至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室: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9558853700001663476
2、履约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申请人、项目名称(如分标段,还应写明所投标段)、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少应覆盖至合同验收之日,履约保函有效期不足的,服务商应向履约保函签发机构办理担保续期手续);1、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服务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三)采用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形式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保函查询:我的项目·〉保证金入账查询保函申请:我的项目·〉西安保函申请(点击后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业务平台,选择对应金融机构后,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进行申请。)3、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交纳时,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西安)】(sxggzyjy.xa.gov.cn)企业端,按以下路径进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入账查询:
磋商报价是服务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五、磋商报价在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服务商持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到履约保证金原收取人处办理退还手续,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支票、本票、汇票、网上银行等支付形式)/当场返还(纸质保函)/当场注销(电子保函)。(四)退还履约保证金4、保函申请人须与服务商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由从交易平台中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一方作为保函申请人。3、担保金额不少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金额;
(四)因服务商对磋商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服务商自己负责。(三)磋商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第一次报价时,服务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第一次磋商报价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磋商项目实行多次报价(一般情况下为两次),每次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一)服务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服务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
2、电子磋商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软件下载地址及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注意:服务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1、电子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服务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操作。(一)电子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
磋商时服务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项目成交后由成交服务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一正两副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备案。(二)纸质响应文件(2)驻场技术人员:029-86510166/86510167转80310(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专用软件进行编制。若电子响应文件签章后,导出的PDF文件里看不到签章,请尝试使用查看投标文件工具打开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导出。在编制过程中,如有其他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3、电子响应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请使用“法人CA”进行签章;需要加盖服务商公章的地方,请使用“企业CA”进行盖章。加密和解密应当使用同一CA,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四)响应文件有效期2、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但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磋商活动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使用简体中文,确需提交用其他语言形成的资料,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如有差异,以简体中文为准。(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采用电子化评审系统的采购项目,其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并按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进行印刷,在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并分别装订成册。项目分标段的,应按所投标段分别准备响应文件。
(七)关于投标文件的雷同性分析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服务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或修改。(六)响应文件的撤回、补充和修改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服务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SXSTF)。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误投的;(八)服务商提交响应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若“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则表示不同投标服务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时,使用同一源工程文件,该情形建议由磋商小组结合项目情况综合判定。若“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表明不同投标服务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制作设备,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复函》(陕财办采函〔2019〕18号),该情形可以视为投标服务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雷同性分析由两项指标组成,分别是“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其中,前者通过验证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设备的特征信息(如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编号、主板号等),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出自同一台设备。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开通标书雷同性分析功能的通知》,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将由磋商小组在评标系统中对服务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雷同性分析。
(四)主持人宣布开标后,服务商应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所用CA锁”在线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注:加密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同一把CA锁,否则将会导致解密失败)(三)按照竞争性磋商法定程序,在每轮磋商结束时对服务商的报价均不予公开。(二)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参加。(一)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开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七、组织开标2、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
八、磋商方法及程序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2、因服务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的;1、服务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的;(五)在开标环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磋商文件经确认后,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其中服务商信用记录复核由采购人进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性审查(二)磋商程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服务商为成交候选人。(一)磋商方法:综合评分法。为了确保开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将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服务商资格性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响应服务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服务商在评审过程中切勿擅自离开等标区域,否则由此引发的不利后果,由该服务商自行承担。(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服务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服务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磋商及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更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项 | 通过条件 | 结论 | 未通过原因 |
1 | 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未划分标段的除外) | 响应文件以下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无遗漏,且与本项目一致: (1)封面; (2)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以磋商邀请函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准。 | ||
2 |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表(磋商文件未作要求的除外); (3)资格证明文件; (4)服务商概况; (5)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 (6)响应方案。 | ||
3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无遗漏。 | ||
4 |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 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6 | 磋商报价 | 同时满足以下条款: (1)磋商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第一次磋商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3)报价货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 ||
7 | 实质性条款响应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商务实质性条款。(第三章标注★号的为实质性条款,未设置实质性条款时可忽略此项) | ||
8 | 合同条款 | 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 | ||
9 | 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 | 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和“文件创建标识码”通过评标系统的雷同性分析。 | ||
10 | 其他 | 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对服务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 ||
磋商小组:(签字或盖章) |
(3)最后报价是服务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服务商可以为2家。(2)磋商小组给予所有合格服务商一次最后报价的机会。服务商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最后报价(各合格服务商的最后报价将作为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的计算依据),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以最后报价表中的要求为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以书面形式退出磋商,集中采购机构将退还其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1)在对所有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通过必要的澄清,从质量和技术、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基础上,筛选出合格服务商。不合格服务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要告知有关服务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服务商进入最后报价阶段。4、最后报价(4)服务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有效服务商家数不足时以实际有效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者优先;若价格分亦相同,则依次比较后续项别,得分高者优先。6、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磋商小组按《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按其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5、综合比较与评价
项别 | 总分值 | 评审要素 | 备注 | |
项别 | 100 | 分项最高分值 | 评审要素 | 备注 |
价格 | 1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服务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10分,其他各服务商的最后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
总体方案 | 40 | 5 | 总体管理方案: 服务商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认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②服务管理工作目标③安保服务要求响应程度④进退场交接方案等)。 [4-5分]:方案周到全面、服务起点高、定位明确、针对性强且在服务于本项目的重难点等方面有新颖思路、服务承诺全面具体的; [2-4分):方案涵盖了本项目所有服务范围、定位明确 、能够说明项目重难点,服务承诺全面的; [0-2分):方案一般的、重难点不清晰,或无本项方案。 | |
总体方案 | 40 | 10 | 管理构架和管理制度: 提供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各岗位管理工作标准、工作职能;各岗位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内部质量控制方案等。 [7-10分]:项目组织构架非常清晰、工作制度完善高效、工作流程适用性很强、服务规范有亮点; [3-7分):项目组织构架基本清楚、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工作流程比较适用; [0-3分):项目组织构架不够完善、工作制度有所欠缺、工作流程不够适用,或无本项方案的。 | |
总体方案 | 40 | 10 | 服务运行、实施方案: 提供针对本项目安保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岗位分工;②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及标准等;③服务措施;④现场管理方案;⑤安全工作规范等。 [7-10分]:方案考量全面,人员分工安排科学合理,设计合理、可操作性强,具有较好的针对性; [3-7分):方案较为详细、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0-3分):方案笼统、可操作性一般,或无本项方案。 | |
总体方案 | 40 | 15 | 应急处置方案: 1、提供重大节假日应急保障服务方案、管理思路、风险评估报告和措施、增值服务等,本项满分6分 [5-6分]:方案描述详细、针对性强,具备亮点、具有优秀的可操作性; [3-5分);方案描述较为详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0-3分):方案简单,不具备特色; 2、其他应急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事故处理、重大活动、治安应急,消防应急预案等,服务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应急服务响应迅速。本项满分6分。 [5-6分]:方案考量全面、应急措施得当、响应高效、可操作性强; [3-5分):方案较为详细、应急措施可操作性较好; [0-3分):方案笼统合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3、服务商具备行业内部常态化应急保障演练实战经验,提供应急演练相关证明材料,每具有一次应急演练实战经验,得1分,最高3分。 | |
服务保证 | 40 | 15 | 人员配备情况: 1、项目经理(共5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3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管理层工作经验,且同时具备退伍证、二级保安员证书,得5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及证书扫描件作为计分依据。 2、其他安保人员(共10分) (1)拟派项目大队长和班长具有2年及以上安保服务管理层工作经验,得3分。 (2)安保人员上岗持保安证、安检人员持安检证,提供拟派所有人员以上相关证件扫描件,提供全面得3分,否则不得分。 (3)退伍军人占比总人数的40%及以上,得2分。(服务商提供人员配置人数及比例计算结果,否则不予计分) (4)根据人员总体配置情况,包括骨干的配置;人员数量、年龄、专业经验、资格/职称等情况综合赋分,计[0-2分]。 | |
服务保证 | 40 | 10 | 员工管理方案: ①员工招募上岗、专业培养、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健全,方案切实可行,本项满分5分。 ②薪酬待遇、员工考核、奖惩、激励等机制健全,本项满分5分。 以上方案按以下量化标准分别进行打分,并求出汇总分: [4-5分]:相关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能有效保证及提升员工工作素质,以保证服务质量; [2-4分):相关制度较为健全、具有一定科学性,可操作性较好,能较好的保证及提升员工工作素质,以保证服务质量; [0-2分):相关制度笼统,可操作性一般。 | |
服务保证 | 40 | 7 | 安保用具情况配备: 协防装备、用具品目内容分列详细(至少包含装备、用具名称、型号、用途、生产厂家、已服役年限)、配备合理,规格档次满足使用要求; [5-7分]:安保用具保有量足,种类齐全,能够较好完整日常安保工作; [2-5分):有一定数量的安保用具,基本能够保障日常安保工作; [0-2分):用品配备不够齐全,或无本项方案。 | |
服务保证 | 40 | 3 | 企业认证: 服务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 |
服务保证 | 40 | 5 | 服务优化方案: 结合本项目的现状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服务优化建议及实施思路。 [4-5分]:方案描述详细、具备特色,具有优秀的可实施性; [2-4分):方案描述较为详细、具备一定特色,具有较好的可实施性; [0-2分):方案简单,不具备特色。 | |
业绩 | 10 | 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即合同及相应验收文件、至少两个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的发票回执单,四者同时出具方为有效)提供业绩扫描件加盖公章作为计分依据。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 | ||
说明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按照本评审要素据实打分,各类数字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对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服务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本表中分值区间符号:“(”、“)”表示不包含本位数;“[”、“]”表示包含本位数。 |
3、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2、磋商小组要求服务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服务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服务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澄清时服务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报价、优惠条件、售后服务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修改。(三)对响应文件的澄清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对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7、编写评审报告
3、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服务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服务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磋商小组名单负有保密责任。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四)评审现场人员的保密责任
(四)在发布成交结果同时,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服务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三)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成交服务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次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服务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服务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服务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次序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服务商。(一)集中采购机构在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九、成交4、不同服务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服务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服务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一)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及成交服务商的响应情况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五)集中采购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将评审报告送监管机构备案。联系电话:029-86510166/86510167转80800成交通知书领取地点:本集采机构八层前台。
(一)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一次公告后,磋商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磋商失败处理:十一、其他(六)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监管机构备案。(五)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等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政府采购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三)成交服务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服务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第二次公告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2家的(其他类别项目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将依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的通知》(市财发〔2017〕186号)的有关规定,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事前批准的采购方式继续进行。(二)磋商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将重新组织采购。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2家的;其他项目符合要求的服务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服务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本项目为博物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涵盖全园区及博物馆内安保,维护正常游览、接待、工作秩序,负责门卫、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等。二、服务内容西安博物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南门外友谊西路。由文物展馆区、小雁塔以及荐福寺为核心的历史名胜区、园林游览区三部分组成。西安博物院建筑面积16000余平方米,陈列面积有5000余平方米,其余为文物库区及公共活动区。一、项目概况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四)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客户回访:4、24小时听从西安博物院的指挥及调动。3、安保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2、制定针对性的安保服务制度及要求;1、服务商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西安博物院的各项制度要求;三、管理基本要求
2、男性队员18--35岁,身高175CM以上,体重60--80Kg之间,持保安证,相貌规范,思想正常,反映灵敏;退伍军人(武警)优先,应占总人数40%及以上。1、秩序部编制:根据项目需求,编制人数不得少于60人,实行24小时工作制,具体人员要求条件如下:四、人员配置要求(3)每周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工作情况整理汇报采购人,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每月与采购人主管领导进行一次的工作沟通,了解采购人的需求及采购人的意见,及时进行工作上不足的改进。(1)服务商每年完成4次的客户回访满意度调查。
7、岗位配置表6、拟派项目经理需大专及以上学历,类似项目从业经历不少于3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安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心强,具有妥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5、男、女队员占比6:1(男性安保队员占比为6,女性队员为1)。4、所有安保及安检人员需持证上岗;监控岗(消防)需持中级建构消防资格证(或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3、女性队员18--30岁,身高165CM以上,相貌规范,持保安证及安检员证。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1 | 负责西安博物院安保工作 |
2 | 队长 | 1 | 负责白班保安现场工作协调、员工管理、活动保障 |
3 | 消防专员 | 4 | 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值班 |
4 | 应急巡逻 | 10 | 巡逻岗合作,宣传园区安全 |
5 | 监控员 | 5 | 负责监控值班 |
6 | 北门门岗 | 3 | 负责大门内外及北门停车场安保工作 |
7 | 北门安检 | 4 | 负责安检机查看、人员安检、宣导(女性) |
8 | 西门安检 | 4 | |
9 | 西南门门岗 | 2 |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 |
10 | 博物馆班长 | 1 | 负责博物馆全面工作协调 |
11 | 博物馆队员 | 8 | 博物馆内各展厅执勤 |
12 | 夜班班长 | 1 | 协调夜班工作 |
13 | 夜班队员 | 16 | 博物馆8人,北门2人,西南门2人,巡逻2组各2人 |
合计 | 60 |
1.3应急分队,24小时驻院,实行军事化管理,承担博物院24小时巡查任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应急分队熟练掌握各类应急事件处置技能,制定并落实月、季、年不同时间段的训练、考核计划,打造出一支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队伍。1.2女子分队,负责安检和检票工作,对广大游客提供安保服务的窗口。适应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设计、定制女子中队服装,不间断开展文明礼仪培训和英语对话培训,强化队列训练和安检技能培训。1.1勤务分队,负责发售票窗口、停车场、展厅、各门进出口等部位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保障安全、提升服务,着力落实岗位职责、强化安保技能培训的同时坚持落实检查制度,塑造责任心强、能吃苦、会服务的勤务保障队伍。1、抽调精干保安人员和管理干部成立保安大队,下辖三个分队,分别为勤务分队、女子分队、应急分队。(一)管理要求五、服务要求
要求所有队员在岗期间,须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佩带标志、警械和通讯工具,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团结协作、秉公办事、举止文明、热情服务。(二)岗位工作要求每年五一节、暑期、国庆节、春节是西安博物院游客高峰期,平均日接待游客上千人,安保工作压力巨大。需充分准备,积极协助,圆满完成参观高峰期安保接待工作,为西安博物院安保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在安保技能演练中,提升全队安保技能水平。3、攻坚克难保障有力,进行安保演练建立联席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商讨安保工作部署,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对口衔接机制,及时解决后勤保障、日常勤务等遇到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认真贯彻西安博物院安保工作要求和标准。服务商公司内设立文博项目部,确定一名副总亲自抓,并建立文博项目部优先保障机制。稳定队伍,狠抓队伍素质养成,实现西安博物院安保勤务优良保障的总体目标。2、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共同管理
5、监控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不得离岗。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时刻监控要害部位及出入口动态,发现状况及时通知巡视岗位处理。4、博物馆文物门岗:要求全程立岗,不得坐岗或者脱岗;保护文化,有关裸展文物确保游客不随手触摸,提醒游客不可带闪光拍照;疏导游客有序游览,防止因游客过多而产生踩踏事件。3、应急巡逻:24小时园区巡逻,负责园区安全。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会处理园区内突发事件,保障活动的安全开展。2、西门、北门安检工作:安检岗位服务门票查验,对于无票、过期票拒绝入内;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人员进入安检区域。1、门岗执勤:严格物品外出放行制度;负责执勤用品的保管;妥善保管好相关值勤记录,。建立安全责任人制度,定期进行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的安全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工作标准2、所有配备的劳保用品必须要进行严格筛选,必须质量达标。1、服务商提供专业的安保用具(包含但不限于定制服装、四轮电瓶车1辆、巡逻车2辆、防爆球、防爆铁马、防爆服、防暴盾牌、防爆叉、防爆头盔、等防爆器材,对讲机、执法记录仪、应急绳、束缚毯、防刺服、防刺背心橡胶短棍、齐眉棍防护装备等)(三)装备配备要求7、停车场管理人员:要求进出车辆有序停在指定位置。6、消防岗位值班人员:持中级建构消防资格证(或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证书上岗,负责对各种消防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遇到紧急情况报警同时要沉着、冷静的发出报警和广播,报出火警,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传递信息,顺利组织人员疏散和扑灭火灾,使灾情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6、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及针对性的应急预案。5、公司每月对驻项目安保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检查,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项目队长每天不少于4次检查;4、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演练(包含消防、反恐等)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针对博物院安保工作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礼仪礼节等);2、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执行手册,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工作;1、各项工作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实施有记录、结果有考核;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一、服务条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二)服务商自行解决本项目人员的食宿问题,并为员工统一备至两季制服、安保器材、寝具、雨具、通讯设备、手电筒、值班登记、执法记录仪、巡更器材等用具用品,相关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一)服务期:自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商务要求
(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一)服务费按月结算,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用。三、款项结算本合同总价已包括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人工费(工资、社保、福利等)、节假日加班费、员工培训费、办公经费、员工食宿费、制服、劳保及人身意外保险费,安保服务涉及的用具、器械、企业法定利润,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等服务商认为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系固定不变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二、合同价款(二)服务期:自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验收(三)服务商在提供服务时因管理不当或未尽义务,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二)在服务期限内,服务商不得干扰或阻碍采购人对该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的正常使用。(一)服务商应提供详细的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安保服务标准。四、服务保证(三)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服务商持服务合同、正式发票,与采购人结算。
(三)成交服务商应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日后管理和维护。3、合同签订时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2、本合同及附件文本;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澄清表(函);(二)验收依据(一)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进行验收,确认服务标准和服务方式是否达到采购要求(必要时采购人可委托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一式伍份)作为对项目的最终认可。
(二)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3、采购人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服务商进场服务人员上岗前需经过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有权对人员提出调整要求,服务商需积极配合。1、对本项目实施监管和指导。(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八、争议的解决(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采购人应当将服务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采购人有权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服务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一)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七、违约责任2、及时向采购人介绍汇报安保工作情况。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采购人授权,对本项目秩序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
2、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成交服务商、集中采购机构各执1份;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1份,成交服务商办理结算2份。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合同生效及其他(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正本/副本(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响应文件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第五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3、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磋商文件为准,磋商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费用明细表X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X第一部分响应函X目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部分响应方案X第五部分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X第四部分服务商概况X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格式)X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X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X
三、我方同意向贵中心提供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理解最低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并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果。二、我方已悉知并关注了贵中心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详见第二章第三小节第(三)项中的“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上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有关变更公告(包括但不限于对磋商文件做出的修改或澄清、答疑纪要,以及项目暂停、重启、延期、终止等)。一、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磋商文件的所有事项及内容。我方收到贵中心发布的《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第一部分响应函
联系地址: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七、所有关于此次磋商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六、我方的响应文件在开标之日起___个日历日(应不少于90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五、若我方成交,我方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四、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第二部分第一次磋商报价表日期:年月日电子邮箱:邮编:传真:联系电话:
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 | A | B |
报价内容 项目名称 | 合计(元) | 服务期 |
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 | 自2022年7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 |
合计(大写) |
费用明细表3、“合计(大写)”栏值、A栏值、费用明细表“合计”值三处不一致的。2、“合计(大写)”栏未填写大写报价,1、A栏未填写阿拉伯数字,或B栏未填写服务期;注:以下情况按无效响应处理。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2、本表“合计”值应当与磋商报价表“合计”值一致,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说明:1、本表费用明细由服务商自行列支。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序号 | 费用名称 | 费用描述 | 总价 (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合计 |
账户名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说明:两种形式任选一种,其中采用第二种形式的须按下方给定格式(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附件1)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二、财务状况报告:一、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服务商应按照《磋商邀请函》所列“服务商资格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日期:年月日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账户号码: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示:1、服务商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自身信用记录进行自查,并按查询结果填写下述声明。2、服务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五、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四、税收缴纳证明: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4、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我方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___(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作为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的磋商服务商,在此郑重声明: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该委托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按下方给定格式进行填写):日期:年月日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特此声明。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现委派(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人,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政府采购活动,就本项目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正、反面) | (正、反面) |
(一)服务商基本信息第四部分服务商概况七、磋商邀请函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年月日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基本情况 | |||||
服务商全称 | |||||
注册地址 | 成立时间 | ||||
登记证号 | 单位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所属行业 |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 基本存款账户账号 | ||||
所获得资质及等级(国家行政部门颁发) | |||||
经营范围 | |||||
人员情况 | |||||
从业人员总数 | 管理人员数量 |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
从业人员总数 | 残疾人人数 | 少数民族人数 | |||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服务商 | |||||
关系 | 服务商名称 | ||||
说明 | 1、登记证号指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登记号,或“三证合一”改革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服务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的登记证号码一致。 2、成立时间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提供“上年度营业收入”。 3、服务商应如实填写上述信息。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特别提醒:仅当服务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才需填写相应的声明函/证明函,否则应当将其留空或直接删除。服务商性质将随成交公告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服务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定)。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下文给定格式填写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二)服务商性质
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西安博物院安全保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ZX2022-0056-2)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2、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中小企业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需按上述给定格式提供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填报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日期:年月日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函说明:服务商在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服务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日期:年月日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我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投入使用的材料等均完全符合国家现行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为保证本采购项目顺利进行,作为磋商服务商,现郑重承诺:(一)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未签署下列承诺书的,其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第五部分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为自律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4、我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地区、企业标准及要求,标准不一致的,以更为严格的为准,我方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等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承担全部责任。3、对于因产品生产质量以及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服务、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责任。2、我方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储存、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标准及规范、服务标准及规范、施工标准及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向采购人交付合格产品。
5、不以不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逾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服务商;3、不提供虚假或无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合同及验收文件、检验检测报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机构或所投产品的各类认证证书等)或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2、不与其他服务商恶意串通,采取“围标、串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1、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不向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服务商,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10、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愿意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不采取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7、不在提供商品、服务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6、不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会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或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二)管理制度;(一)服务方案;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服务商可结合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相关要求及第二章《评审要素及分值一览表》中各评审要素编制响应方案。第六部分响应方案日期:年月日
二、拟派项目团队及人员情况:(六)其他(五)主要业绩证明;(四)综合实力/履约能力;(三)服务承诺、服务标准;
1、项目经理 | |||||||||
姓名 | 年龄 | 资格 | 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 当前 分工 | |||
2、队长 | |||||||||
姓名 | 年龄 | 资格 | 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 当前 分工 | |||
3、其他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资格 | 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 业绩和经历 | 当前 分工 | |||
备注 | 表格空间不足时请自行扩展。 |
四、实质性条款响应表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三、合同条款响应说明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序号 | 合同条款 | 磋商文件合同条款明细 | 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响应 | 响应说明 |
备注 | 1、响应说明填写“优于”、“相同”、“低于”。 2、服务商应逐条响应。 |
序号 | 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 | 响应文件具体响应内容 | 响应说明 |
备注 | 1、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中加“★”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实质性条款的响应集中列于此表,且不允许出现负偏差,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表格空间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可自行扩展,也可在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见响应文件第×页××位置”。 3、并非每个项目(或标段)都需要设置实质性条款,若本项目或所投标段未设置实质性条款,则服务商可忽略此表。 |
六、服务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其他情况说明。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声明:除本偏差表所列的各项条款外,响应文件均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五、人员配置/服务/商务条款偏差表服务商:(服务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明细 | 响应文件实际响应 | 响 应说明 |
一、人员配置要求偏差 | |||
二、服务要求偏差 | |||
三、商务条款偏差 | |||
备注 | 1、对第三章中除“实质性条款”以外的人员配置/服务/商务条款进行响应。 2、响 应说明按实际响应情况填写“优于”、“响应”、“不响应”。当且仅当某项条款响应说明为“响应”时,该项条款及其响应可省略不填,按表格下方声明处理。 3、表格空间不足以容纳响应内容时可自行扩展,也可在单元格中注明引用位置,如“响应文件第×页××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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