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花台改造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189968087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3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花台改造(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址:重庆市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2.2 项目内容:在办公楼对面花台(长约37m,宽约1.2m)靠挡墙侧新建排水沟,花台面层用青石板铺贴,向挡墙方向进行放坡(放坡系数1‰-3‰),具体工程量如下:人工开挖土石方约8.88m3(深约0.2m);地基清平夯实44.4m2;浇筑C25砼地坪4.44m3(厚约0.1m);铺贴青石板约40.7m2(宽度约1.1m,规格为0.3m*0.6m);新建排水沟约37m,内宽约300mm;挡墙线路固定1项(安装镀锌支架固定,支架约17个,支架尺寸在施工时根据现场要求进行制作);砖砌检查井一座(尺寸0.5m*0.5m);更换原花台排水管约25米(DN200,材质为PVC),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期: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4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6月-2024年8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3.8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 9 10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9 13 10 00 之前,地点: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9 13 10 00 分(北京时间)。

5.3 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38号

联系人:杨老师

话:1899680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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