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邱县】【成交公示】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5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霍邱县人民政府农业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6088177
中标公司六安市中证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交公示信息
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59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中证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城南大道293号六安裕兴小微创业园1#A、B幢5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曙东、潘莉、郜术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0.31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4-2773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青年餐厅四楼
联系方式:0564-608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564-27733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59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中证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城南大道293号六安裕兴小微创业园1#A、B幢5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二次)第四包 服务范围:围绕稳粮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霍邱县2023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8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0人,技能服务型25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 服务要求:培育机构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安排师资和选用教材。授课教师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制定验收办法,对培育机构和培训班进行验收。培育机构在完成培训任务后,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验收办法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待整改后再验收。对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并收回预拨的资金,取消下年度培训资格;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曙东、潘莉、郜术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0.31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564-2773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科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青年餐厅四楼
联系方式:0564-608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564-27733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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