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智慧市监(三期)系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智慧市监(三期)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24】CG1003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智慧市监(三期)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高新区智慧市监(三期)系统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智慧市监 (三期)系统建设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及软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5.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309开标室),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寄达代理机构,并将授权人姓名、手机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313514779@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时确认。投标人应当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投标文件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收件人:何丁华 联系方式:0574-879398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997号北楼93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乐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8967
质疑联系人: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丁华、赵丽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39871
质疑联系人:张燕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315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高新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智慧市监 (三期)系统建设项目定稿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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