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2-13070]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金额
2684.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3070
预算金额2684.79万元
招标公司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工0753-21966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30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9日 0时0分~2022年6月13日 16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4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33.2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 (1)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方委派。 (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 (3)投标人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 3.4 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1)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2)质量(或质检)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3)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书(建安C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3.5投标人在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 〔2022〕22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①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8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投标声明函)。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见附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 9时0分 - 2022年7月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1日 8时30分 - 2022年7月1日 9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先生
- 代理联系人:侯工、罗工
- 联系方式:0753-2196655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390068
-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3-219699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pdf(招标公告)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pdf
- 发改.pdf发改.pdf
- (招标公告)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doc(招标公告)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doc
- 投标格式.doc投标格式.doc
- (招标文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pdf(招标文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pdf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 市政工程 | 工程总承包(EPC)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2-13070 |
招标单位 |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 |
建设单位 |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 ||
招标代理 |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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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09 0:00:00 | 2022-06-13 16: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09 0:00:00 | 2022-06-13 16: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09 0:00:00 | 2022-06-13 16:00:00 | 按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09 0:00:00 | 2022-06-21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7-01 8:30:00 | 2022-07-01 9:00:00 | 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7-01 9:00:00 | 2022-07-01 9:30:00 | 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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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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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梅江发改投审【2021]42号
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建设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
复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请对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
制的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
共梅州市梅江区委办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
生态移居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区明电[2021
19号)、《关于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11—
(梅江发改【2020]64号)《关于对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项目拟用地规划意见》等文件,同意实施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
乡村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441402-78-01-042562。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州市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长
沙镇、三角镇、城北镇、金山街道、西郊街道共81个行政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太阳能路灯、集中供水管网
改造,铺设污水处理管网、新建分散式污水处理塘、建设改造公共
文化卫生设施、建设乡村公厕、推进整村“三清三拆三整治”、
“四线”整治、购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桶,新建收集转运点建设、
整村生态绿化、客家特色古建筑修维、产业化发展等方面。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70119.91万元,其中:工程费65253.87万
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66.04万元、预备费0.00万元。项目建设所
需资金申请政府一般债券支持56095.93万元,区财政统筹14023.98
万元解决。
七、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
手续。
八、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
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九、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
设标准,如有改变,须重新报批并重新核准招投标发包方案。
12!
十、请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不得擅自开工
建设。
十一、接文后,请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工
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采用绿色节能设施(设备),促使
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发展和
发
德江区
梅州市梅(城发展和改券
2021年12月10河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3—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1402-78-01-04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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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核准 | ||||||||||
核准意见: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工程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招标投标信息。发展和可核准部门盖章2021年12月10日 |
梅江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连
片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
革局以《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梅江发改投审[2021]42号批复,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1402-
78-01-042562,招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专项国债
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3个行政村的建筑立面改造,村标、标
识建设,景观美化,环境整治,水岸景观,游船码头(两处改造及一处新增),
农田景观、农田小水利,农旅产业配套设施,广场平台、周边环境整治、巷道硬
化、给排水管网、光伏和风貌提升等工程项目;X956县道(井头村—梅长大桥)
破损路面修补、绿化修整等提升工程。(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
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
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2.2招标控制价:1)勘察费22.33万元;2)设计费78.88万元(含施工
图预算编制费);3)建安工程费2432.06万元(含预备费198.87万元、暂列
金额220万元)。
2.3项目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下罗村、长沙村。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
工图预算)及相应工程的施工、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具
体项目工期以业主要求进度或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其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委托梅
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
阶段、完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工程结算阶段)的管理,中标人应当接受梅州市梅
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的同步管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
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
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
(1)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
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
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
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
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
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
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方委派。
(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
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
(3)投标人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单位为投标
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
施工方委派。
3.4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1)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
委派;
(2)质量(或质检)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
由施工方委派;
(3)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书(建安C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
委派。
3.5投标人在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
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
(梅市建函〔2022〕22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
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
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
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①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
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
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投标声明函)。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
者,请于2022年6月9日00:00时至2022年6月13日16:00时前,投标人自行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
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
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
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1日8:30时到2022年7月1日9:00时提
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
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各投标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如有
疑问请咨询项目联系人或致电020-28866030。
7、投标保证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
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
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665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
联系人:侯工、罗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18126996759
发布日期:2022年6月9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
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
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
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
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2.2招标控制价:1)勘察费22.33万元;2)设计费78.88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建安工程费2432.06万元(含预备费198.87万元、暂列金额220万元)。2.1建设规模: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3个行政村的建筑立面改造,村标、标识建设,景观美化,环境整治,水岸景观,游船码头(两处改造及一处新增),农田景观、农田小水利,农旅产业配套设施,广场平台、周边环境整治、巷道硬化、给排水管网、光伏和风貌提升等工程项目;X956县道(井头村—梅长大桥)破损路面修补、绿化修整等提升工程。(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梅江发改投审[2021]42号批复,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1402-78-01-042562,招标人为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专项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3.1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2.6其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委托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及竣工验收与工程结算阶段)的管理,中标人应当接受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的同步管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5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业主要求进度或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4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工程的施工、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2.3项目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下罗村、长沙村。
投标人拟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1)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1)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3.4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3)投标人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委派。(1)投标人拟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方委派。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①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3.6信誉要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5投标人在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22〕22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书(建安C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2)质量(或质检)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资格审查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投标声明函)。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各投标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如有疑问请咨询项目联系人或致电020-288660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1日8:30时到2022年7月1日9:0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00:00时至2022年6月13日16:00时前,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5.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9.联系方式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8.发布公告的媒介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7、投标保证
联系人:侯工、罗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18126996759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6655办公地点: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1、为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附件1发布日期:2022年6月9日
8、本协议书一式份。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成员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牵头单位)成员一名称:(盖章)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三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盖章)(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我方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包括:1、根据你方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以上,工期:,按照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要求承担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一)投标函附件5-1投标函及投标人廉政承诺书年月日
(3)我们保证我们已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以及我们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均是真实和正确的。(2)我们承认并同意贵方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且贵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1)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其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时我方充分理解招标人本次招投标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我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相关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力,并放弃因此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力。3、我方声明如下:(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本投标人相关的全部文件。(1)本投标人致函;
投标人名称(盖章):(8)我们在此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属独立(含联合体各成员)完成,未经与其他投标人以限制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进行协商、合作或达成谅解后完成。(7)投标人承诺若是联合体进行投标,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合同,联合体各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权利义务。(6)我们确认,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人未能履行规定责任时没收其投标担保。(5)我们确认,我们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制定的投标规则,并承诺按照这些规则履行我们所有的义务,包括一旦我们的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将履行中标人的义务。(4)我们确认我们投标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根据投标人须知,该期限可以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们的投标文件对我们仍然有约束力,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招标人接受。
二、不采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一、本企业不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本企业自愿参与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投标的公平竞争活动,并在廉政纪律方面,保证做到遵纪守法、干净干事,坚决抵制利用不良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此,向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郑重承诺如下:(二)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五、保证中标后不向本项目相关管理、监督人员行贿,否则愿意接受处罚。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以低于本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报价书附件5-2投标报价书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 勘察费投标下浮率: %; 设计费投标下浮率: %; (3)建安费投标下浮率: %。 (注:精确到到小数点后两位) |
投标承诺书附件5-4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公章)附件5-3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果我方违反以上任意一项承诺,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2、如果中标,我方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作,并保证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质量达到合格以上。1、如果中标,我方保证于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建设任务。我方参加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投标,特承诺如下:致: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表附件5-5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
序号 | 在本项目担任的管理工作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1 | 总承包项目经理 | |||
2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
3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4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
5 | 施工员 | |||
7 | 质量员或质检员 | |||
8 | 安全员 | |||
... |
附件5-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社保证明复印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注: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的人员要求外,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扩充;扩充的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证书及在本单位缴交的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的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特此委托。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权。委托有效期。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及其有关的一切事宜,均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日期: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5-8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自查表附件5-7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对应页码 | 自评得分 |
商务评审 (65分) | 勘察同类业绩 (5分) | 投标人提供从 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勘察项目业绩: 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勘察综合实力 (6分) | 投标人应具有岩土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CMA资质认定(含物探),每项得2分。本项满分6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勘察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 (12分) | 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 1)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2)持有省建设质量安全检测总站颁发的检测员上岗证含岩土工程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地基与基础静载试验、建筑变形测量,每提供一个检测员上岗证书得1分,共计4分。 本项满分6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勘察人员配备情况及能力 (12分) | 1)项目拟投入团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2分; 2)项目拟投入团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每提供一人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专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4分) |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筑、给排水、市政(含道路、路桥、道桥等市政相关专业)、园林、结构)每1名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职称得1分,每1名为中级职称得0.5分。本项满分为4分。 注:所提供的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设计企业综合 素质(10分) | 1)投标人承接的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3)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注: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商务评审 (65分) | 设计企业业绩情况(8分) |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的,每完成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的,每完成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施工企业荣誉 (10分) | 1)投标人获得省级市政行业协会先进单位连续10年以上得5分,获得省级市政行业协会先进单位连续5年以上得2分。获得省级市政行业协会先进单位连续3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获得市级建筑行业先进单位连续4年以上得5分。获得市级建筑行业先进单位连续3年得2分。获得市级建筑行业先进单位连续2年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商务评审 (65分) | 施工企业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8 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作为项目负责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且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的,每项得1分,最高3分。 2)除项目负责人及资格要求的其他人员外: ①配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有效期内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每个(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②配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每个(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③配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每个(人)得1分,最高得1分。 注:1、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2、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 ||
商务评审 (65分) |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获奖情况 (2分) | 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优良样板或优质工程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总得分: |
投标人名称(盖章):(盖章)(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加盖牵头人)公章。
投标文件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注:由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自行编制。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可对目录进一步细化并编制页码。技术文件(格式自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盖章)(资格审查文件)
(7)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12)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11)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9)投标人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公开发布的企业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8)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或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打印页复印件;(8)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打印页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上述资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各方提供的资料由各方加盖本单位公章)。(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13)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
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内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665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
联系人:侯工、罗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18126996759
二0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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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
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对中标人的要求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依据
2.评标纪律
3.评分办法
4.投标人综合得分
5.定标办法
6.评标程序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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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乡村振兴
连片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
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梅江发
改投审[2021]42号批复,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20-441402-78-01-042562,招标人为梅州
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为除争取专项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用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3个行政村的建筑立面改造,村标、标识建设,
景观美化,环境整治,水岸景观,游船码头(两处改造及一处新增),农田景观、农田小
水利,农旅产业配套设施,广场平台、周边环境整治、巷道硬化、给排水管网、光伏和风
貌提升等工程项目;X956县道(井头村—梅长大桥)破损路面修补、绿化修整等提升工程。
(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
容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2.2招标控制价:1)勘察费22.33万元;2)设计费78.88万元(含施工图预算编
制费);3)建安工程费2432.06万元(含预备费198.87万元、暂列金额220万元)。
2.3项目地点: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下罗村、长沙村。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及相应工程的施工、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5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5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
期以业主要求进度或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其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结合本项目实际需要,招标人委托梅州市梅江
区长沙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阶段及
竣工验收与工程结算阶段)的管理,中标人应当接受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的同步
管理(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3.1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需签订联合
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联合体成员责任、义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
头人):
(1)投标人(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
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高级(或
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
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其注册单位
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勘察方委派。
(2)投标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
委派。
(3)投标人拟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
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有效期内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派。
3.4拟派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1)施工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2)质量(或质检)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如为联合体,由施工
方委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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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员证书(建安C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方委派。
3.5投标人在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22〕
22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
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
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①自2021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
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
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
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联合
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8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加投标(出具投标声明函)。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要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申请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2年6月9日00:00时至2022年6月13日16:00时前,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
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7月1日8:30时到2022年7月1日9:00时提交到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各投标单位应委托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如有疑问请咨
询项目联系人或致电020-28866030。
7、投标保证 |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
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
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53-219665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13层
联系人:侯工、罗工联系电话:0753-2390068、18126996759
发布日期:2022年6月9日
5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
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
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
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
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
成员一名称:(盖章)
(牵头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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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753-2196655 |
1.1.3 | 招标代理 机构 | 名 称: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工、罗工 电 话:0753-2390068 |
1.1.4 | 项目名称 | 梅江区 建设生态宜居 美丽乡村项目 -长沙镇 乡村振兴示范 带项目总承 包 |
1.1.5 | 工程总投资 | 2684.79 万元 |
1.1.6 | 工程地点 | 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下罗村、长沙村。 |
1.3.1 | 招标范围 | 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 算)及相应工程的施工、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勘察设计工期:3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65 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 期以业主要求进度或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现行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以 上。 |
1.4.1 | 投标人资质 条件、能力 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5.2 | 费用承担和 设计成果 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
1.9.1 | 踏勘 | □√不组织: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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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一长沙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2.2.2 |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 时间 | 1.方式:网上提出(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 2.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3.招标人澄清、修改或答疑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
3.2.1 | 投标报价 | 1.招标控制价:1)勘察费 22.33 万元;2)设计费 78.88 万元(含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3)建安工程费 2432.06 万元(含预备费 198.87 万元、暂列金额 220 万元) 2.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仅报下浮率。投标人可以根据本 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对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投报一个下浮率, 下浮率必须≥0%。(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3.其他说明:除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价格调整外,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 成合同 及招标文件规 定的全部工作 需支付的相 关费用 ( 包括成 本、税 金、利润及本合同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并考虑了 应承担的风险和所发生的费用)。 |
3.3.1 | 投标 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60 个日历天内有效 |
3.4.1 | 投标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保证方式:□√银行保函 □√汇入指定账户 1、投标 人须提交投标 保证金。投标 保证金金额 为 肆拾 万元。 投标保 证金必须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前汇达并进入招 标人指定银行账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汇达时间以到达指定帐户的 银行对帐单时间为准,若招标人指定账户对账单上没有体现投标人名 称,则视为该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必须是从投标人(联合 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提交)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视为无效,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保证金帐户如下: 户名: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时代广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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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731574245047 联系电话:0753-2390068 2、银行保函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应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处(邮箱地址:gzhongye2022@163.com),并在开标当日的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投标保函原件。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保函中须标明本 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与本次 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等额,保函有效期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有效期的截止时间须相同。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银行保函或提供的保 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 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原 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 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意向书,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 ||
3.6 |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 不允许 |
3.7 | 投标文件 | 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三卷组成,独立装 订成册。各卷应提供正本一份,副本 四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 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进行扫描,扫描的 内容要求清晰可辨,并以 PDF 格式制作成电子光盘(如因投标人的光 盘录入信息模糊不清晰或错误录入引起的问题概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或因投标文件资料造假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单独 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9
附件5-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1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1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1.1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投标人)的姓名(身
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人
在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及其有关的一切事宜,均代表本公司的行为,与本人的
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公司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权。委托有效期,。
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8
附件5-7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自查表
条 款 号 | 评 分 因 素 | 评 分 标 准 | 对应页码 | 自评得分 |
商务 评审 (65 分 ) | 勘察 同类 业绩 ( 5 分) | 投标 人提 供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 承担 的 勘察 项目 业绩 : 合同 金额 在 20 万元( 含)以上 的 ,每提 供 一项 得 1 分。 注: 本项 最高 得 5 分, 须提 供合 同关 键页 复印 件或 中标 通知 书复 印件 加盖 投标 人公 章 ,否 则不 得分 。 | ||
商务 评审 (65 分 ) | 勘察 综合 实力 (6 分) | 投标 人应 具有 岩土 综合 实力 : 投标 人具 有工 程勘 察专 业类 (岩 土工 程(勘 察)甲级 ), 地基 基础 工程 检测 资质 证书 , CMA 资质 认定 (含 物探 ), 每项 得 2 分 。 本项 满分 6 分。 注 :提供 相关 证书 复印 件加 盖投 标人 公章 , 否则 不得 分。 | ||
商务 评审 (65 分 ) | 勘察 人员 配备 情况 及能 力 ( 12 分) | 项目 拟投 入的 项目 负责 人具 有: 1)具有 中级 工程 师或 以上 职称 证书 ,得 2 分 ; 2)持有 省建 设质 量安 全检 测总 站颁 发的 检 测员 上岗 证含 岩土 工程 原位 测试 、室 内试 验 、地基 与基 础静 载试 验 、建筑 变形 测量 , 每提 供一 个检 测员 上岗 证书 得 1 分 ,共计 4 分。 本项 满分 6 分。 注: 提供 上述 证书 复印 件及 人员 近三 个月 ( 2022 年 3 月 -5 月 )的社 会保 险凭 证( 已 退休 人员 提供 退休 证) 复印 件加 盖投 标人 公章 ,否 则不 得分 。 | ||
商务 评审 (65 分 ) | 勘察 人员 配备 情况 及能 力 ( 12 分) | 1)项目 拟投 入团 队人 员中 (除 项目 负责 人 外) 具有 注册 岩土 工程 师资 格证 书, 每提 供一 人得 1 分, 本小 项最 多得 2 分; 2)项目 拟投 入团 队人 员中(除项 目负 责人 外) 具有 工程 类专 业中 级工 程师 职称 ,每 提供 一人 得 1 分, 本小 项最 多得 4 分。 |
39
注: 提供 上述 证书 复印 件及 人员 近三 个月 ( 2022 年 3 月 -5 月 )的社 会保 险凭 证( 已 退休 人员 提供 退休 证) 复印 件加 盖投 标人 公章 ,否 则不 得分 。 | ||||
拟投 入本 项目 设计 专业 人员 (项 目负 责人 除外 ) (4 分) | 其他 专业 技术 人员 配备 (建 筑、 给排 水、 市政 (含 道路 、路 桥、 道桥 等市 政相 关专 业) 、园 林、 结构 ) 每 1 名为 注册 建筑 师 或注 册结 构工 程师 或注 册公 用设 备工 程师 (给 水排 水) 或高 级职 称得 1 分, 每 1 名 为中 级职 称得 0.5 分。 本项 满分 为 4 分。 注: 所提 供的 投入 人员 必须 为投 标单 位人 员 ,提供 近三 个月( 2022 年 3 月 -5 月 )的 社会 保险 凭证(已退 休人 员提 供退 休证 )、 注册 证书 或职 称证 书复 印件 并加 盖公 章, 否则 不得 分 。 | |||
设计 企业 综合 素质 (10 分) | 1)投 标人 承接 的项 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今 ,获 得省 级或 以上 奖项 的, 每项 得 2 分; 获得 过市 级或 以上 奖项 的, 每项 得 1 分; 本项 最多 得 8 分。 2)投标 人具 备有 效期 内的 风景 园林 工程 设 计乙 级( 或以 上) 资质 的, 得 1 分; 3)投标 人具 备城 乡规 划编 制乙 级(或以 上) 资质 的, 得 1 分。 注 :获奖 时间 以获 奖证 书的 发证 时间 为准 , 需提 供获 奖证 书或 资质 证书 复印 件并 加盖 公章 。 | |||
设计 企业 业绩情 况 (8 分) | 1)投标 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今完 成过 类 似业 绩的 设计 施工 总承 包或 EPC 项目 的, 每完 成一 项得 1 分, 最高 得 2 分。 提供 中标 通知 书或 合同 复印 件, 不提 供不 得分 。 项目 负责 人业 绩: 2)投标 人拟 派设 计负 责人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今完 成过 类似 业绩 的设 计施 工总 承包 或 EPC 项目 的, 每完 成一 项得 2 分, 最高 得 6 分。 注: 须提 供合 同关 键页 复印 件或 中标 通知 书复 印件 加盖 投标 人公 章 ,否 则不 得分 。 | |||
施工 企业 | 1)投标 人获 得省 级市 政行 业协 会先 进单 位 |
40
荣誉 ( 10 分) | 连续 10 年以 上得 5 分,获得 省级 市政 行业 协会 先进 单位 连续 5 年以 上得 2 分。 获得 省级 市政 行业 协会 先进 单位 连续 3 年得 1 分。 本项 最高 得 5 分 。 2)投标 人获 得市 级建 筑行 业先 进单 位连 续 4 年以 上得 5 分 。获得 市级 建筑 行业 先进 单 位连 续 3 年得 2 分。 获得 市级 建筑 行业 先 进单 位 连续 2 年得 1 分。本项 最高 得 5 分。 注 :获奖 时间 以获 奖证 书的 发证 时间 为准 , 提供 获奖 证书 复印 件并 加盖 公章 。 | |||
施工 企业 项目 人员 配备 情况 (8 分) | 1)项目 技术 负责 人具 有市 政工 程类 高级 工 程师 职称 且具 备有 效期 内的 市政 专业 一级 注册 建造 师证 书 ,作为 项目 负责 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 来完 成过 质量 合格 且造 价 金额 大于 或等 于 3000 万元 的市 政工 程施 工 的, 每项 得 1 分, 最高 3 分。 2)除 项目 负责 人及 资格 要求 的其 他人 员 外: ① 配备 市政 工程 类高 级工 程师 及有 效期 内 的注 册安 全工 程师 ,每 个( 人) 得 1 分, 最高 得 2 分。 ② 配备 市政 工程 类高 级工 程师 及有 效期 内 的一 级注 册造 价师 注册 证书 的人 员, 每个 (人 )得 1 分, 最高 得 2 分。 ③ 配备 机电 专业 一级 注册 建造 师证 书及 有 效期 内的 一级 注册 造价 师注 册证 书的 人 员, 每个 (人 )得 1 分, 最高 得 1 分。 注 :1、须提 供相 应注 册证 书或 职称 证书 复 印件 、并提 供近 三个 月(2022 年 3 月-5 月) 的社 会保 险凭 证(已退 休人 员提 供退 休证 ) 复印 件 ; 2、同 一人 不重 复得 分。 | |||
施工 企业 工程 项目 获奖 情况 (2 分) | 投标 人承 接的 工程 项目 获得 省级 或以 上优 良样 板或 优质 工程 奖项 的, 每项 得 1 分, 本项 最多 得 2 分。 注 :获奖 时间 以获 奖证 书的 发证 时间 为准 , 提供 获奖 证书 复印 件并 加盖 公章 。 | |||
总得 分: | 总得 分: | 总得 分: |
41
附件5-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
加盖牵头人)公章。
42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
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3
技术文件(格式自拟)
注:由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自行编制。为便于评标
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可对目录进一步细化并编制页码。
44
梅江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长沙镇
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总承包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45
目录
(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人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
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打印页复印件;
(8)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安全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职称证或注册证复印件或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内(2022年3月-5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
料复印件,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打印页复印件;
(9)投标人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公开发布的企业信息截图(联合
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10)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
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11)投标人和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
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提供);
(12)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
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文件(提供网站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13)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上述资料并加
盖本单位公章(即各方提供的资料由各方加盖本单位公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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