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分公司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 物资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GSPZ-WZZB-GK23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分公司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本建设项目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贵州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2〕116号)、《国铁集团贵州省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6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贵州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按约定比例,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据《贵阳至广州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委托建设协议》(GGTZ委托(2022)02号))。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概况: 本次招标物资在2023年4-9月,分若干批次到达生产现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 2.2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物资是含税价格,价格包含材料价格、加工费及运费,且材料报价按材料均价+运费+加工费报价,本次中标供应商后期供货的加工费及运费不变,按《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各项对应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经验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材料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如投标人是经销商、代理商需要提供所经销、代理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 3.1.3供应商要求:GGGJ-01、GGHNT-02、GGSSL-03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生产商及经销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同时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GLS-04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生产商及经销商、代理商所代理的厂家同时必须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如新注册不足两年可提供近期);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 3.1.6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3.1.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 3.4招标产品随每次供货需要提供合格产品的材质单及合格证; 3.5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提供材料生产厂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名称,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后的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提供产品的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3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23日16:3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6990754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整,售后不退,不开票。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2011010193300783000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注意:一定选普通转账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未按规定时间成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投标分项报价的按弃标处理。本次评标将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要求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正本投标文件一致(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处须齐全)。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分项报价及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正本扫描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3月28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日(2023年3月28日)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寄出,5日内寄到采购人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城东新区B地块134号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联系人:段帅,联系电话:18003469333,邮编:542800)。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分公司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城东新区B地块134号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段帅 电话:18003469333 电子邮箱:1469907548@qq.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分公司 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项目部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贵广铁路(南宁段)声屏障工程物资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包件一览表 招标编号:GGSPZ-WZZB-GK2302
说明:1、上表内数量与技术规格根据甲方下发的生产通知单。 2、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上清单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报价,不得对表内的项目拆分、合并。 附件2投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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