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至大圩三级公路改造提质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至大圩三级公路改造提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发改审[2023]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镇。
(1)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小圩至大圩三级公路提质改造9.78km,主要对原有路面病害进行处理、路基拓宽、沥青砼加铺;沥青砼路面厚5+4cm,路面宽度6.5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7610018.00 元。
(2)招标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道路技术指标达到三级公路标准。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计划总工期150 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如投标单位名称有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等证明材料。)
拟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止,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2km的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包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大中修、灾毁重建、养护类业绩不予认可)。内容以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查询到业绩信息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 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第一年)评为 C 级的投标人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安排。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它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元整(¥3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方式),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24939。
9.附件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之附录)
附件 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 3: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长征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联系人: 黎良科
电 话: 18874696033(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公司: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南路倚山瑞府小区
联系人:龙姣云
联系电话:13874636352/1557532318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