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
金额
324.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503
预算金额324.04万元
招标公司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韩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婷婷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503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预算金额:3240409.70元
最高限价:3240409.70元
采购需求:填埋库区全部封场,封场规模1.18万平,
垃圾堆体整治工程、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工程、雨洪水导排系统工程、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工程、渗沥液导排系统工程、 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碱厂村
联系方式:韩建024-46451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93号2-17-2房间
联系方式: 杨婷婷 1764022210
邮箱地址:2184185604@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89567931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
电 话: 1764022210
注:公告中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503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预算金额:3240409.70元
最高限价:3240409.70元
采购需求:填埋库区全部封场,封场规模1.18万平,
垃圾堆体整治工程、封场覆盖与防渗系统工程、雨洪水导排系统工程、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工程、渗沥液导排系统工程、 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年7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及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碱厂村
联系方式:韩建024-46451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93号2-17-2房间
联系方式: 杨婷婷 1764022210
邮箱地址:2184185604@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89567931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
电 话: 1764022210
注:公告中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采购文件正文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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