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阳新材料等单位长账龄应收账款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司东158048776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8
公告正文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阳新材料等单位 长账龄应收账款诉讼法律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长账龄应收账款诉讼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案件概况)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华越机械有限公司、华阳 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机装备研究院等四家单位提供综采设备及技术服务,随着2021年6月山西省属国有重点煤企整合,合同服务 对象矿井划转,华阳等四单位拒绝支付其作为合同主体的暂计19个合同合计5741万余元应收账款。以上应收账款长期难以正常回款, 天地科技公司在向其发送律师函并沟通后仍无任何实质性反馈,故拟通过诉讼方式主张合法权益。 三、法律服务内容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文件,提供争议解决方案;代理本项目的诉讼(含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案件;对本项目进行必要的财产保全、财产调查、参与谈判、与政府、法院、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如有诉讼调解或执行和解,参与审查、起草、修改调解或和解协议,提供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 6. 每月25日前,定期向招标人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7. 招标人为追索本项目应收账款之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发售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止; 2、地点: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链接:(https://cg.ccteg.cn) (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登录其供应商主界面; (3)在主界面上部选择“招标采购管理”——右侧“购买文件”——上部“非招标采购”; (4)找到本公告所述项目,点击“立即购买”(我单位谈判采购项目均为0元,无须付款); (5)主界面右侧菜单选择“文件下载”,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报价文件; (6)主界面右侧菜单选择“我的项目”,找到本项目,点击“操作”,进入后点击蓝色“报价”选项,填写报价内容,上传报价文件作为 附件,即视为完成报价。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为网上报价揭示。电子版报价文件应于2024-10-28 17:00之前上传到“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 台”(https://cg.ccteg.cn)系统中完成网上文件的递交。不同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MAC地址一致的,评审时将做否决报价处理。 七、报价方式及评审 6.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6.2 本次报价最高限价总价为50万元(含税,包括但不限于差旅住宿费、调研费等除法院要求支付的费用以外的一切律所办案相关 费用),需采用固定费用方式报价,报价方案应包括基础费用和胜诉费用两部分收取方式,其中基础费用不超过10万元,另需明确通过 法院出具调解文书结案情形的代理费收取方式。 6.3 供应商需在报价的同时,提供单位介绍、业绩证明以及简要的实施计划(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争议焦点预判;(2) 证据分析;(3)诉讼风险分析;(4)法律依据分析;(5)初步法律意见)(本项目资料及具体情况详解请联系业务联系人任司东, 并请在收到案件资料前出具律所盖章的保密承诺函) 6.4 特别提示:本项目需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立案工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时间安排和人力资源调配, 在报价方案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https://cg.ccteg.cn)中国煤科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九、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任司东(15622716658) 购标联系人:陈海(1580487769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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