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部新城)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南部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293915(第1次重新公告)
金额
2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南管委备[2019]6号
预算金额2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芳1385197506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南部新城)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南部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293915(第1次重新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4-02-08 10:00:01 来源:南京云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NB210007-14S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中芬合作交流中心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南管委备[2019]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54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部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南部新城,北至规划西一路,南至机场路,东至响水河路,西至东风河路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22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部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0 工程规模: 装饰工程面积:3550 m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2月8日8时42分到 2024年2月20日8时42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2-27 09:3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8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8日8时42分到 2024年2月20日8时4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5、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按各申请人合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合格申请人进行排序后选择前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8.5.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40分)
企业自2019年01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展陈工程(展陈或陈列或布展)业绩,有一个得20分,满分4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企业类似业绩二者不可兼得。)
8.5.2 信誉(15分)
企业获得评估机构或银行登记资信等级为AAA及以上的得15分,AA的得10分,A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8.5.3认证体系(30分)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个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5.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15.0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共2道题目,每题7.5分,满分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6分<优≤7.5分,4.5分<良≤6分,3分≤中≤4.5分, 1.5分≤差<3分,缺少相应内容:0分。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远程书面作答。远程答辩具体流程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9.1。【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时间不超过40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8.6、说明:
①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将按上述内容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家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仍相同,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优先。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如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工程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南部新城会展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599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丁工 联  系  人:张芳
        电       话:025-52270996 电       话:13851975061
        传       真: 传       真:0258643359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891a514c-d72e-4eee-a657-2064af10d199&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zNLmF765hcJd62x0v704hWLru18DpS2O17TVpDFj5dtlfC7j-iS9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637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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