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邳]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 [项目编号:邳公采(2019)113]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畅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婷0516-866228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2
公告正文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三次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邳州市福州路



3、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畅 电话:0516-869201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6室



3、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婷 电话:0516-86622836



邮箱:pzsggzyjyzx@163com



三、采购项目



1、名称: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邳公采(2019)113



3.简要规格描述:



(1)
根据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设相关规范要求及工作流程,完成化工园区废水、废气、土壤、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建设,最终成果以系统平台的形式呈现。



(2)
本次仅对园区现有在产4家化工企业进行现状核查及特征污染物筛选。



(3)
针对企业废水排放工段需开展监测以明确排放情况时,要求使用新型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仪(LC-TOF)进行检测分析,其余废气、土壤、地下水监测项目使用国标方法。



(4)
本项目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具备构建特征污染物名录库的能力。



(5)
本次服务价格包含所有可能涉及的专家审核费用、会务费用。



(6)
系统平台要求在现有的园区安环一体化平台框架体系内进行开发工作,能与现有的平台内容衔接,并与省级化工园区废水特征污染物系统平台联网。



(7)
本项目12月底前必须完成。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8万元(此报价为最高限价)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六、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的资产负债表1份;



②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本公告发布当月)利润表月报表1份。



3、供应商的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八、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此次采购内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屏打印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相关各项事务的,出示身份证复印件)。



4、上述年检合格的报名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印章,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本中心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5、报名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



6、提交报名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日下午4:30



7、报名联系人:杨洪伟



地址: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4室



联系电话0516-86622719



注: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发出方式:徐州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后附件,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响应文件中需装订以上材料复印件。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9:3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四开标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30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邳州市花园路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第四开标室



十、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投标保证金交纳:



报价人需向本中心交纳15000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2月2日北京时间9时之前从报名企业账户一次性划到本中心帐户(并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报价无效。



账户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03030501421006731



开户银行: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6-86920107



通讯地址:邳州市福州路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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