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2-pl-gk-hw-050
预算金额93万元
招标公司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中标公司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CG2022-PL-GK-HW-050(招标文件编号:CG2022-PL-GK-HW-050)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13号院2号楼7层2-704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利华、郭建平、赵相鹏、王东明、温新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包件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核酸提取仪 |
西安天隆 |
GeneRotex 96 |
1 |
2400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联系方式: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010-65195902(项目咨询)010-65195677(质疑受理)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 010-651954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仪器仪表/其他仪器仪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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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09:54 |
评审专家名单 | 蔡利华、郭建平、赵相鹏、王东明、温新婴 | ||
总中标金额 | ¥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龚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5195429 | ||
采购单位 |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010-65195902(项目咨询)010-65195677(质疑受理)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包1)招标文件.docx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包1)招标文件.docx |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
中心的(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核酸提取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256人,营业收入为34782万元,资产总额为15278万万元,属于(小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2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本单位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北京新阳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2022年09月目录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2022-PL-GK-HW-050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1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9第四部分评分标准26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2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
(一)货物内容四、招标内容: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93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550000元,包2人民币380000元。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一、招标编号:CG2022-PL-GK-HW-050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就“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招标活动将严格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包件号 |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保期 |
包件1 | 1 | 核酸提取仪 | 1 | 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原厂质保期至少1年。 |
包件2 | 1 | 核酸提取仪 | 1 | 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原厂质保期至少1年。 |
包件2 | 2 | 核酸提取仪 | 1 | 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 海关指定地点 | 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原厂质保期至少1年。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五、投标人资格条件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三)其它要求(二)行业类型:工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条件: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在线投标,不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第二步: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注册的,应首先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栏”中的《供应商注册地址及流程手册》并进行注册,然后再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点击供应商登录访问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查看招标公告并针对拟参加的项目按包号进行报名。第一步:网上报名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步骤:
2.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0-2508:30:00(北京时间)。七、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报名并按包号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时间:2022-10-0100:00:00至2022-10-1223:59:59止(北京时间)。
采购机构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九、采购机构相关信息2.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登录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唱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唱标结果。1.开标时间:2022-10-2508:30:00(北京时间)八、开标时间及方式供应商投标前需安装投标终端,请访问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在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工具及驱动程序。
十、样品提交010-65195677(质疑受理)65195902(项目咨询)联系方式:010-65194838(平台技术支持)邮政编码:100730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办公楼14层1425室(原国资委安外办公区)
(一)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常用下载”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点击供应商操作指引熟悉供应商投标操作。十三、投标注意事项十二、本项目于2022-04-06公开采购意向。不适用十一、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注:①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同时发布,二者如有差异,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为准。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及程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二)供应商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要求。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CA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 | 海关总署 |
2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总金额人民币930000元,其中包1人民币550000元,包2人民币380000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预算或者无报价的,投标无效。 |
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930000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的,投标无效。 |
4 |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 是 |
5 | 核心产品 | 无 |
6 | 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 |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核心产品品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
7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否 |
8 | 开标一览表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开标一览表。 |
9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0 | 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本表第9条已要求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提交)。 |
11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下载地址: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专栏--投标工具),编制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
12 | 供应商CA办理 | CA办理有关事项详见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CA证书办理”专栏提交相关材料。 |
13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 |
14 | 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 | 否 |
15 | 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一包的所有品目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才可享受投标价格给予12%的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
16 | 节能环保有关政策 |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
17 | 信用记录查询 | ★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其投标无效,无效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较大数额的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18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详见第五部分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第七条要求,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 | ||
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资金支付等事项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执行。 |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目说明一、总则④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③上表中未加“★”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条款;②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
2.5“★”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4“货物或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包括:生产装配所用的所有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义务。2.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机构要求,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下载了电子招标文件,并按要求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参与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机构”系指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2.1“采购人”系指海关总署。2.定义
3.1投标人应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质要求。3.合格的投标人2.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产品。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系指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单位。2.7“监狱企业”系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企业。2.6“中小企业”系指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企业。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须知晓因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所带来的一切风险。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包括媒体公告、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通知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讯方式以潜在投标人提供的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或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的,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5.通知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投标费用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如下六部分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说明
7.1询问7.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和修改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四部分评分标准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7.3采购机构如果需要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等活动,将会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明示,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2.3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内文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发出,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机构将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三日前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通知所有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2.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通知潜在投标人。7.2.1招标文件发出后,采购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2澄清和修改任何已从采购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询问不能作为投诉的前提。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招标文件第36条规定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过程、中标公告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1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计量单位8.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8.投标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基本文件第二类文件:评审证明材料:(一)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第一类文件:资格审核材料: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10.投标文件的组成
(二)商务资质证明文件(5)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相关身份证明(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只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即可),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6)证明投标人满足投标人资格标准的其他必要资格证明文件(如有)(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5)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投标产品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制造商公章)。(4)投标人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品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详见打分标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制造商公章)。(3)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投标货物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商务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详见评分标准)。(4)投标产品须满足项目需求书中所有★号技术指标或配置的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3)★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及配置清单,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将被视为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进行响应(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电子签章)。(2)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1)★《技术偏离表》(货物类项目用):须对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中相关内容,按附件格式逐项应答,如有缺项进行相应扣分,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三)技术应答文件
(1)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数量、课程设置(包括技术原理、操作、日常基本维护与保养的培训服务)等(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四)服务应答文件(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8)投标人需提供产品选型配置表,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7)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步骤,交货安排,设备调试,质量保证,应急预案等内容(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6)演示要求:投标人需上传视频对投标产品▲号指标进行视频功能展示,限时见评分标准,采用MP4格式(详见评分标准)。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6)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报出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报价,其中投标产品的维修服务标准须等同于保修期内的标准(包括原厂保修服务),质保期外的X年内所必须的主要零部件及易损件报价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5)所投产品制造商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承诺(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电子签章)。(4)售后服务网点证明资料(详见评分标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部分相关内容)(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投标人电子签章)。(2)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体系、各服务网点联系人及值班电话、售后服务内容和标准、质保期及相关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对措施、备品备件方案及原厂商保修服务内容、标准和承诺(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12.投标报价对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已经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1.投标文件格式(2)上述文件中,所有带“★”的由制造商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在每页及落款处加盖制造商公章,任何一项签章不完整都会导致无效投标。(1)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报请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罚。重要提示:
12.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2.5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单价在入围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3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应和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若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投标报价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2.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填写。如果投标人最后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其分项报价表中的数量、单价、总价等要素将会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1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内容和范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出的内容,以及与所投标货物或服务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运输费、仓储费、劳务费、检验检测费、设备、物耗、保险费、各种税费及与履行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下同)。投标人对于因估算错误或漏项或设备/服务市场价格波动等导致的不可归责于招标人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5.投标有效期不适用14.投标保证金13.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13.投标货币
1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2投标人须登陆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下载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的投标工具,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上传成功后,将获得投标系统回执。16.1投标人应按本款下述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2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的相关内容不被追究。
19.样品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18.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17.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上传投标文件,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自动关闭投标通道。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
20.3进入解密程序后,由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将进行电子唱标。20.2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20.1开标时间和方式见招标公告。20.开标五、开标与评标本项目不适用
22.评标委员会21.2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是对照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程序。21.1开标结束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采购人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1.投标人资格审查20.5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其他报价出现不一致的,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0.4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
23.3投标人出现本招标文件12.6规定情形之一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3.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明“★”号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逐项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2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评审意见,不寻求投标文件及符合规定的澄清文件以外的其他证据。22.1采购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采购人代表和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署、盖章的;(1)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公布的相关包号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4.3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澄清、修正或撤销等形式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24.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4.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24.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5.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技术、服务和报价等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5.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5)不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号条款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
26.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6.2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对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2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5.3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上述企业单位(中型企业单位除外)制造的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报价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12%)。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评标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型的企业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25.2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包进行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技术及服务等方面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7.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废标26.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以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核心产品品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8.1投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串标(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授予合同(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机构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及其评审得分与排序。30.中标通知29.3采购机构有权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不符,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处罚,并按第29.1条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29.2采购机构不承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29.1采购人将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活动。29.定标准则
32.签订合同31.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3中标供应商在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端通知公告功能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3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4.履约保证金33.1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33.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利32.3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规划书、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采购机构所有(但该知识产权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内容仍属中标供应商所有)。32.2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2.1采购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持有《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或组织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框架协议或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质疑、投诉35.1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32.1条规定执行,采购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确定中标供应商。35.重新授予合同34.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金额、形式及有效期详见合同文本。34.1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1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及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等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6.质疑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36.3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第六部分):36.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6.4质疑供应商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质疑处理模块等书面形式进行质疑提交并接收质疑处理结果。质疑受理电话详见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更正或补充的内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未在质疑期限内提交更正、补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以代理人身份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提出质疑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来源合法。(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重要提示:本项目需求书属内部资料,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同意,不得向任何与此项目无关的第三方透露。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相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投诉36.6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以质疑函形式提交,但无具体、明确质疑事项,实质内容为询问的,采购机构可视为书面询问受理并及时告知供应商,后续事宜按照询问答复流程办理。36.5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过海关智慧政采综合管理平台等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当事人。
1.2采购项目的功能和目标海关总署2022年科技司核酸提取仪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93万元。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1.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介绍带“★”的为必须满足内容,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接受;带“▲”的为重要内容,不满足将严重影响评分;其他技术或服务内容不满足的将影响一般评分。
2.需求调查情况从全血、血清、血浆、粪便、尿液、唾液、痰液、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中提取病毒、细菌等病原体核酸(RNA和DNA),提升实验室涉及生物安全方面的风险监测与预警分析能力。1.4预算绩效目标等内容无1.3采购项目需实现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从全血、血清、血浆、粪便、尿液、唾液、痰液、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中提取病毒、细菌等病原体核酸(RNA和DNA),提升实验室涉及生物安全方面的风险监测与预警分析能力。
二、核心产品是否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查:是4.需求审查情况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否3.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是否进行需求调查:否
2.特殊资质要求提取纯化病毒、细菌、动物和植物组织等生物样本中的DNA和RNA;适用于咽拭子、鼻咽拭子、痰液、肺泡灌洗液、全血、血浆、粪便、土壤等各种样本类型。1.主要用途(一)01包(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仪C))三、采购需求无。
(二)02包4.主要配置3.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需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3.1 | 仪器硬件 | |
3.1.1 | 纯化原理:硅胶膜法或磁珠法 | |
★ | 3.1.2 | 样品通量:≥96个样本 |
★ | 3.1.3 | 使用磁珠法自动提取,≤60分钟内可以完成实验 |
3.1.4 | 可在机器内实现样品裂解、清洗、洗脱等实验步骤的全自动操作 | |
★ | 3.1.5 | 处理样本体积:20-2500ul可调 |
▲ | 3.1.6 | 加热模块温控范围:室温~70℃ |
▲ | 3.1.7 | 操作方式:触摸屏操作,无需外接电脑 |
3.1.8 | 安全性能:开门程序自动锁定,保障操作安全;具有内置可定时紫外消毒功能 | |
3.1.9 | 数据接口:支持USB |
4.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主机 1台 |
4.2 | 模块配件 1套 |
4.3 | 检测试剂1套 |
3.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需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2.特殊资质要求分离纯化基因组DNA、病原核酸、游离核酸等。1.主要用途02包品目1(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仪D-1))
3.1 | 技术参数 | |
3.1.1 | 适用样本:全血、血浆、血清、新鲜冰冻组织、培养细胞、尿液、拭子、痰液、脑脊液、粪便等 | |
▲ | 3.1.2 | 纯化技术:经典的磁珠分离法,有效避免膜过滤法生成气溶胶问题出现。 |
★ | 3.1.3 | 仪器通量:可同时处理24个样品 |
3.1.4 | 单次运行支持最大样本种类:单次运行最多支持10种不同类型样本同时进行分离纯化,如:全血、血浆、痰液、尿液、拭子、脑脊液、粪便、新鲜/冰冻组织等。 | |
▲ | 3.1.5 | 可拆卸96孔板,样品板按最低消耗量设计,每次运行最少量使用量为1份样品所需样品管 |
3.1.6 | 工作体积:20~200μl | |
3.1.7 | 磁棒类型:末端充磁的非拼接式一体化永磁棒 | |
3.1.8 | 纯化速度:24个样品仅需15~40min。 | |
★ | 3.1.9 | 磁珠回收效率:>99%。 |
3.1.10 | 操作方式:通过液晶面板直接控制,单机可存储200个程序;或通过电脑运行程序,兼容Windows 7/8/10系统。 | |
3.2 | 试剂与耗材 | |
3.2.1 | 提供专门的磁珠纯化配套软件,软件权限开放,支持用户重新编程,或使用预编辑的快捷程序组进行优化,具有样本及耗材信息管理和追溯功能。 | |
★ | 3.2.2 | 试剂兼容进口及国产试剂,提供至少三种及以上的试剂盒品牌供选择,以及提供试剂盒说明书证明。 |
2.特殊资质要求从全血、血清、血浆、粪便、尿液、唾液、痰液、拭子、组织、食品样本中提取病毒、革兰氏阴性细菌、革兰氏阳性细菌等病原体核酸(RNA和DNA共提取)。1.主要用途02包品目2(核酸提取仪(核酸提取仪E-1))4.主要配置
4.1 | 全自动核酸提取主机 1台 |
4.2 | 开机、验收配套试剂耗材 |
4.3 | 磁珠纯化软件 1套 |
四、交货期4.主要配置3.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需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
★ | 3.1 | 样品通量为 ≥32; |
3.2 | 磁珠回收率>95%,孔间差异值 CV<5%; | |
3.3 | 磁棒为永久性磁棒,磁棒无拼接设计,磁性仅限磁棒末端,周边无磁性,防止孔间磁珠串吸造成孔间交叉污染; | |
▲ | 3.4 | 样本处理体积为20μl—1000μl,常规提取时间25min以内,并可实现9min快速提取; |
3.5 | 操作系统:7*24小时工业级;程序管理:新建、编辑、删除模式程序,自由灵活编辑提取程序; | |
3.6 | 吸磁方式可设置悬停吸磁、往复吸磁以及分段吸磁(最多分 9 段),每一步骤可自由 调节混合幅度、混合速度以及吸磁速度; | |
▲ | 3.7 | 液晶触控,简洁高效操作界面,人机友善;无需额外配置电脑; |
▲ | 3.8 | 内置紫外消毒功能; |
3.9 | 仪器对试剂盒开放,兼容多种核酸提取试剂盒; | |
▲ | 3.10 | 设备可实现3倍浓缩提取; |
4.1 | 自动核酸提取仪主机 1台 |
4.2 | 辅助设备 |
4.3 | 病毒核酸提取试剂 200人份 |
1.在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原厂商售后维修和更换零件服务。六、售后服务要求★产品安装调试经用户验收合格当天起,原厂质保期至少1年。五、质保期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需求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至少提供1次X\Y\Z轴的平衡校正。5.维护保养服务:4.故障响应与咨询:中标供应商能响应故障处理请求和电话咨询,提供3小时内响应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维保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验收需要满足(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原厂技术文件以及验收要求的校准文件或计量证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中标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法定计量证书。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2)中标供应商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工程验收、货物运输、售后服务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中标供应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3)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保证书、认证书、及政府许可证明、说明书等,保证产品和安装材料是新生产、未经过使用的原装原厂正品。如在交付使用前发生设备损坏和不合格,采购方有权要求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进行系统安装、调试后,由采购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确保在使用过程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如质量不符合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不得以任何原因拖延。(5)采购方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有权委托中国具权威资质机构对设备的灵敏度、测量精度等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方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中标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采购方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3.货到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协调原厂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带“★”的项目必须符合其性能。2.中标供应商负责将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免费负责安装。中标价应包含产品的制造、材料费(主材及辅材)、运输、安装、验收、保修、税收、所有手续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方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中标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01包核酸提取仪分配表八、分配表现场培训:在设备到货后,免费提供原厂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七、培训要求
需求单位 | 设备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北京海关 | 核酸提取仪C | 1 | 55 |
合计 | 1 | 55 |
包1第四部分评分标准需求单位为分配表中所列出直属海关及关区隶属海关,具体安装地点以合同签订中要求为准。九、其他02包核酸提取仪分配表
需求单位 | 设备型号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南京海关 | 核酸提取仪D-1 | 1 | 20 |
乌鲁木齐海关 | 核酸提取仪E-1 | 1 | 18 |
合计 | 2 | 38 |
注:1.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细评审标准符合性审查指标
评审分类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投标函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直接投标的,只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即可)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有效期内相关身份证明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技术偏离表或服务偏离表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带“★”号项)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其他“★”号条款”或无效投标情形 |
符合性审查指标 |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
主客观项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范围 |
价格分 | 价格评审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区间打分(0-30)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2.提供投标人的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3.提供投标人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得0分; | 勾选打分(0;2;4;6)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须提供与本项目同品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 ,提供一份有效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 注1.上述销售业绩指与本项目投标货物同品牌类型产品的销售业绩。 注2.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0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注3.合同销售或服务方(乙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且销售业绩合同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所投同品牌类型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乙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等信息内容(以上内容缺少一项,案例不予承认)。 注4.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字迹清晰,辨识无误。 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承认。 | 勾选打分(0;1;2;3;4;5)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勾选打分(0;1) |
技术部分 | 一般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情况 | 投标人的一般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答无负偏离的得28分,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4分。 | 区间打分(0-28)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情况和功能视频展示 | 投标人的▲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响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答无负偏离的得10分,每有1项不满足的扣5分。 注1:对于投标人响应的优于或满足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的,必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公开发布资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公开发布的资料仅限制造商官网产品参数截图、软件操作界面截图或官网提供下载的技术白皮书,上述材料需标注相关材料所在的官方网址,以供查询)。 注2:投标人需上传视频对投标产品的全部▲号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进行视频功能展示,限时1分钟,采用MP4格式。(展示机型必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如相关指标未进行演示,评审委员会将对其▲号技术响应不予认可)。 | 区间打分(0-10) |
技术部分 | 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步骤,交货安排,设备调试,质量保证,应急预案等内容。 实施方案措施具体详细,完善,合理,思路清晰优于采购需求,得4分; 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措施较详细,完善,合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 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措施欠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分; 未提供或完全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 勾选打分(0;1;2;4) |
技术部分 | 产品选型配置、安全性和稳定性 | 投标人需提供产品选型配置表,格式自拟。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选型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产品操作性能十分稳定的,得4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选型配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性处于行业基准水平,产品操作性能较为稳定的,得2分;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选型配置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产品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操作性能不稳定的,得1分; 未提供选型配置表的得0分。 | 勾选打分(0;1;2;4) |
服务部分 | 技术培训方案及培训服务承诺函 | 对于承诺的技术培训服务,应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服务承诺函。 根据培训方式、内容、培训水平及人数,以及项目实施中的技术交流等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方案。 培训方案详实合理,内容全面,方式灵活,层次分明,能切实保障培训效率和效果得4分; 方案内容合理性、可操作性一般,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得2分; 其余得1分; 此项缺失得0分。 | 勾选打分(0;1;2;4) |
服务部分 | 售后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根据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及免费保修服务承诺、应用技术支持、以及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及服务网点、人员、备品备件、易损配件及主要消耗品的备件情况等方面。 (1)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优于项目需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内容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3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2)满足标书规定的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制造商在北京市有售后服务网点的得2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网点所在地售后服务人员姓名、电话、地址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须展示官方网站售后服务网点的网站页面截图(注明网址),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办公地址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需一并提供房屋租赁发票,否则不予认可)。 (3)提供质保期外产品主要零、部、配件及易损件、消耗品价格清单,配件齐全、价格合理得3分;其余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区间打分(0-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对____________采购项目以_____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确定乙方为中标人(成交商),现依照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海关总署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合同文本2.本项目将对提供了有效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及提供了相应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本招标文件规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第三条付款条件甲方以支付总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接受乙方对上述货物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乙方提供货物、包装、运输、货物的保险和储存、检测、验收、安装调试、保修服务、培训、资料及提供的伴随服务等所有成本、费用及税费,甲方(用户)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设备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货物清单第一条采购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设备总价 | ||||||
运保费 | ||||||
安装调试费 | ||||||
制造商维保服务费( 年) | ||||||
合同总价 |
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设备到货验收合格签收单(须装订成册)(复印件)。2.设备全部到货并经甲方(用户)签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合同款(金额)。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履约保证金单据。1.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并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合同款(金额)。(二)付款办法:(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收取货款账户为:4.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乙方提交付款单据延迟、缺失及账户信息错误的,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且甲方不承担延误付款责任。乙方提交单据:合同(正文部分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发票(原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须装订成册)(复印件)。3.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并经甲方(用户)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合同款(金额)。
乙方全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四)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三)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二)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向甲方提供。甲方指定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一)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按合同金额的____%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收款单位全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三)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和费用。(二)乙方应在包装箱外标明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产品名称、型号,包装箱内随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第五条包装(六)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甲方凭乙方提交退款申请,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五)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货物验收(四)风险责任承担:货物的风险责任和所有权在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后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此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三)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采用适合的交通工具将采购货物及其附件运至交货现场并按甲方要求完成卸货,以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为准,交货时应一并交付货物的有关单证。货物从生产厂运至海关指定地点的运输、劳务及相关保险的办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二)交货地点:分配清单指定地点,详见附件。(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完成交货或安装调试。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六)为验核货物内在功能是否完备,甲方(用户)有权组织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并委托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该检测结果将作为货物质量的评判依据,相关送检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投标(响应)文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此类货物,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对拒收货物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对乙方可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法向监管部门反映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五)合同项下货物生产期间,甲方(用户)有权派工作人员到生产厂进行监造、现场抽样和出厂前验核。此次验核不代表甲方(用户)对货物的最终验收。期间相关费用,包括技术交流和技术材料费等由乙方负担。(四)涉及设备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在甲方(用户)配合下完成所供设备安装调试并保证与用户原有设备互联互通,有关技术问题由乙方和制造商协同解决。安装调试后,双方签署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有关安装调试服务详见附件实施方案。(三)在验收工作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二)收货后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进行到货验收工作。如验收合格,甲方(用户)应及时履行验收手续,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用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原因,乙方收到通知后__个工作日内提供解决方案。(一)货物运至甲方(用户)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派人员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货物进行验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等文件供甲方(用户)审查,甲方(用户)将按合同清单进行规格、数量、外观的检查。
(三)如果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致或引起甲方(用户)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并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一)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为______公司制造生产、原包装、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与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承诺一致,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技术性能。第八条质量保证(八)验收标准以双方达成的对质量和技术标准的约定、乙方承诺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质量和技术标准中最高者为准,且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要求。(七)甲方(用户)认为必要时,对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售后服务本合同所包括的培训详见附件培训方案。第九条培训(六)本合同项目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为:自双方签署设备到货验收签收单/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年。(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用户)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四)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用户)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10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退货: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将合同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1.对于货物被证实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原材料、技术标准、尺寸、颜色等存在质量问题,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货重新制作、新货替换。乙方应按照甲方意见,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解决:(一)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要求交付合格的货物或提供相关服务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二)本合同所包含的售后服务,包含制造商售后服务和代理商售后服务,具体见附件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一)供应商(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提供7(5)*24(8)小时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提供专线电话支持服务,__小时内响应,保证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故障。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用户)。甲方(用户)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迟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如甲方(用户)不同意延期,乙方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义务,如甲方(用户)同意延期,必须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3.对于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被证实未提供应当承担的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无合理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视为根本违约。2.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1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任何一种方式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视损失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3)新货替换:乙方用满足技术标准要求的货物替换存在缺陷的产品,承担甲方蒙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风险,且相应延长所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2)退货重新制作:甲方将货物退回乙方,乙方按照技术标准要求重新制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十二条异议的期限和方法(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证据证明乙方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三)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或乙方相关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行为致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以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解除本合同。4.如合同被全部或部分解除,甲方可依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如乙方违约并经同意延期仍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出现上述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甲方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货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2.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从合同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价格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二)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传播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一)没有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或资料等提供给乙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必须的范围。第十三条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二)乙方接到甲方(用户)书面异议及其处理意见后,应在10日内到甲方(用户)项目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用户)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一)异议期限自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属于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或其他潜在的质量缺陷,甲方(用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及其处理意见。
(二)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如因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给甲方(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一)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用户)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或争议。第十五条权利瑕疵担保(三)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确实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二)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因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而遭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将自费为甲方(用户)应诉,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用户)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用户)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一)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如果甲方(用户)在使用乙方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遭致第三方索赔或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四)甲方(用户)如遇不可抗力,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尽实际可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甲方(用户)不承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三)乙方在延迟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能被免除责任。(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用户)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一)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及其免责(三)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存在前述担保货物或权利负担,甲方(用户)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的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三)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二)仲裁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其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六十天内还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仲裁。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五)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指那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
(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用户)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第十九条合同中止(三)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用户)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二)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如无重大变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第十八条合同修改或变更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用户)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的货物或服务,达到合同所规定的要求;1.在甲方(用户)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用户)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一)因违约解除合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时,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对于部分解除的合同,违约方除应承担规定的责任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的剩余部分。第二十条合同解除(二)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因其他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甲方(用户)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用户)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用户)已支付的合同货款。(二)因破产而解除合同2.如果甲方(用户)根据上述规定与乙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用户)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如果甲方(用户)发现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3.甲方(用户)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需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故,对履行合同有影响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用户)可以解除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三)其他解除合同情况
第二十二条合同转让和分包(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磋商文件/单一来源、合同条款、合同附件(协商、变更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以书面形式而表现出来的协议或书面通知或确认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其他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赔偿甲方(用户)全部损失及支出的合理费用。(二)除经甲方(用户)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附件四:货物分配清单附件三:技术偏离表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一:分项报价表(二)本合同签订后,由XX海关(内设部门名称)执行资金支付、履约保证金收退、货物或项目验收等合同履约一切事宜。(一)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及补充,均需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盖章确认。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乙方(公章或合同章):(附件一、二、三、五、六、七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附件七: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方案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附表4-1:货物分配清单附件四:货物分配清单附件三:技术偏离表附件二:设备配置清单附件一: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配单位 | 分配数量 | ||||
设备1名称 | 设备2名称 | 设备3名称 | …… | …… | ||
设备1品牌型号 | 设备2品牌型号 | 设备3品牌型号 | …… | ……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合计数量 |
附件八:设备到货验收报告附件七:技术支持与原厂售后服务方案附件六:技术培训方案附件五:项目实施方案附表4-2:收货联系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部门 | 收货联系人姓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手机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合同编号 | ||||
节点验收单位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采购设备名称 | 设备描述及说明 | 数量 | 序列号 | ||
备注: | |||||
验收内容 | |||||
验收内容:对设备包装、外观进行检查后,双方一致认为设备包装 □完好 / □破损 | |||||
开箱验货:检查设备型号、数量、外观及相关资料等是否正确、齐全 □齐全 / □不齐全 | |||||
验收意见:□同意 / □不同意验收。 | |||||
甲方验收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日期: | 乙方验收代表签字: | ||||
乙方盖章: | |||||
日期: | |||||
4.投标文件格式明确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签字盖章的,须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生产厂家提供的相关材料须加盖厂家盖章扫描件。3.提及的全部投标材料都须加盖供应商的电子签章。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部分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投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中无需额外提供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7.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6.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5.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声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投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交货(含验收)期 | 质保期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 ||||||
特别说明事项: |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承诺:本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如有违反,愿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一、投标人资格审查一览表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序号 | 内容 | 投标人承诺(是/否) |
1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
3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5 |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函格式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扫描件(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是联合体的上传)③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投标人承诺事项,投标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须对此表中全部内容作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注: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和流程编制并上传该表。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投标无效。日期:年月日
4、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并承诺所投货物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生产许可。3、我方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1份,开标一览表1份;并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9、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以相同的优惠折扣率保证供货。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一定中标。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e-mail:投标人代表姓名:传真: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电子签章):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代表姓名(印刷体):签字: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注: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商务偏离表格式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应答与偏离 | 说明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2、如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则在本表中注明“商务无偏离”。1、如有商务偏离,在填写此表时,应做到投标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一一对应。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X单位的XXX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声明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标人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并按项目需求书中的采购内容逐项列明各项设备或服务的报价,包括售后服务项目;如有缺漏项,评标时视同该项报价为0。如有免费提供的内容也需要逐项列明。2、本表中的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金额相一致,如果本表中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修正。注:1、本表须按包分别编制,并以人民币报价。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品牌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主设备价格 | |||||||
1.1 | …… | |||||||
2 | 辅助设备价格 | |||||||
2.1 | ||||||||
3 | 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 | |||||||
4 | 运输费、保险费及伴随费用 | |||||||
5 | 安装、调试及检测费用 | |||||||
6 | 培训费用 | |||||||
7 |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费用 | |||||||
8 | 其它 | |||||||
8.1 | … | |||||||
总价(元) |
注:技术偏离表格式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招标文件需求对应序号 | 内容概述 | 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技术和服务应答 | 偏差 | 备注 |
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4、若提供需求以外的额外支持,可以在这一部分加以详细说明。提供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投标软、硬件的产品说明(要求彩页)或相关证明,最后以中文描述,并作为附件。投标人认为对整体采购项目有特别重要建议的可单独说明。3、对应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那些非量化的条款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或服务要求、简单标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不得分。2、本表中所应答的各项技术指标或服务承诺等应当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中相同指标的表述一致,如果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形,以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答承诺为准。1、此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技术和服务内容进行逐条如实应答。如投标人中标,其应答内容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如有虚假应答,将承担响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质保期外X年内所必须的主要零部件及易损件报价表格式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 | 货物名称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制造厂商 | 备注 | ||
详细性能说明 |
序号 | 主要零部件名称/易损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总价(元) |
质疑供应商地址:质疑供应商名称:质疑函格式日期: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注:此表按品目报价,作为售后服务的评审因素以及质保期外维修时配件的参考,其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中。
招标编号:质疑项目名称:电子邮箱:手机:联系人:质疑供应商邮编:
法律依据:(可另附页详细说明)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可另附页详细说明)质疑事项1:质疑类型:□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其他
质疑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质疑供应商签字:……质疑事项2: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附页详细说明)
注: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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