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8#龙门吊大车改造(重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ZS-FW-2021-29
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采购内容:8#龙门吊大车改造,详见招标需求
四、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并拥有投标货物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备维修改造能力以及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设计、采购、制造、运输、拆装、调试直至终验通过和售后服务。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转包,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下载并填写“综合服务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时,购买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提交“综合服务项目投标报名单”原件,并附上报名单附件;于2021年8月9日 至2021年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镇海威远路111号综合办公楼A幢2楼技术二室)领取招标文件。无法到达现场领取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并在收到后回复确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元。(如发现串标、围标的投标方,其投标保证金全额没收。评标结束,中标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形 式: 银行电汇或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
账号:3901160009200161473
3、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574-27695085,联系人:周会计。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8月31日9:3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镇海威远路111号综合办公楼B幢3楼招标办,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8月31日9:30时(时间)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标室,地址:(镇海威远路111号综合办公楼B幢3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陈文强,联系电话:0574-27695959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俞张扬 联系电话:0574-27683079
3.投标报名单 - 重新招标.docx3.投标报名单 - 重新招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