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拜合提幸福小区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b-2023-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祁占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丹妮178898779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拜合提幸福小区 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招标编号:XJMB-2023-02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拜合提幸福小区 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玻璃幕墙施工项目相关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合提幸福小区 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拜合提幸福小区 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 施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施 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0、2021、202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 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投标企业中标后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 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4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 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开标厅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拜合提幸福小区 2#综合楼修改项目-玻璃幕墙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的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 判。本项目投资额为 19 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2.2 项目规模:玻璃幕墙相关内容。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1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9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0 月 4 日。
2.4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及范围:
3.1.1 施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类似施工业绩一项,类似施 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等;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0、2021、202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截图,投标 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 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投标企业中标后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新疆工程 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请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下午 16 时 00 分至 2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招标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可提供带二维码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一套。
4.3 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 16:30(北京时间),投标人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开标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祁占婷
联系电话:136799588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丹妮
联系电话: 17889877928、0999-8322059
2023 年 09 月 1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祁占婷
电 话:13679958895
电子邮件:29085150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联 系 人: 彭丹妮
电 话: 17889877928
电子邮件: 2905953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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