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化工科技项目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研究项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40388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昌军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博文0991-68099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科技项目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研究项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888,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场浓盐水采用蒸发结晶处理工艺,目前副产一部分结晶盐,主要以硫酸钠为主,另外还有一部分母液排放到废水缓冲池,主要以氯化钠为主,经母液外委处置单位处理后产生以氯化钠为主的结晶盐(氯化钠占比60%,其他为杂质)。从目前全国煤化工污水处理的现状来看,很多新建项目都成功实施了结晶盐分盐,产出了硫酸钠、氯化钠等单质盐,但盐的质量标准不高,品质波动也较大。经过行业了解,目前国内硫酸钠资源化利用的渠道相对多一些,新疆化工也找到了硫酸钠资源化利用的途径,但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少,技术难度大,造成了很多煤化工分盐项目产出的氯化钠大量囤积,无有效的资源化利用的渠道,成为企业的负担。新疆化工后续产生的以氯化钠为主的结晶盐的处置也将成为难点,需要提早探索解决思路。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对现有结晶母液进行分盐中试技术开发,找到满足下游副产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中试技术路线,完成中试技术试验(含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性能考核)等。
(2)按要求编制新疆化工污水处理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方案,形成工艺路线。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配合业主完成最终的验收工作。
(3)配合业主开发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在后续技术推广过程中利益分配方式在合同中约束。
(4)配合业主申请专利,发表论文。
(5)采取外委模式,以中试装置试验的形式实施(分盐中试规模为10m3/h,水源为蒸发结晶母液,可采用产品水稀释至满足分盐中试装置进水要求),次氯酸钠发生器规模为1.5kg/h;杂盐无害化装置规模为2kg/h),中试设备为新疆化工所有。
2.1.3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1.3.1主要研究内容
(1)对现有结晶母液进行分盐中试技术开发,找到满足下游副产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中试技术路线,找到影响结晶盐品质的因素(TOC、硬度、氨氮等)及解决措施。
(2)对分盐后产生的氯化钠溶液进行资源化利用验证:一部分氯化钠通过电解制备次氯酸钠,与外购次氯酸钠进行分析对比;一部分氯化钠溶液浓缩成为高品质固体结晶盐,与外购工业盐进行分析对比,并建立小型中试钠床软化装置,验证氯化钠结晶盐性能。
(3)找出不同品质副产氯化钠对次氯酸钠发生器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影响因素(杂质、TOC、硬度、氨氮等),得出最佳取值。
(4)对现有杂盐进行无害化利用验证:采用新技术将杂盐转化为一般固废,用于生产新型导渗及载体材料,验证杂盐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效果。
2.1.3.2预期目标
(1)完成 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研究 中试试验。
(2)找到副产氯化钠可以无害化利用的途径,进一步降低杂盐产量,节省外购化工三剂费用。
(3)开发一条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置工艺技术路线。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计划从合同签订起开始,服务期为6个月。
2.2.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蒸发结晶分盐EPC或BOT合同业绩1份,且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蒸发结晶分盐EPC或BOT合同业绩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6-0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邮 编:831400
联 系 人:曾昌军
电 话:18016878382
电子邮箱:changjun.zeng.a@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10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胡博文、鲍钰琦
电 话:0991-6809913
电子邮箱:1510239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科技项目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研究项目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403888,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场浓盐水采用蒸发结晶处理工艺,目前副产一部分结晶盐,主要以硫酸钠为主,另外还有一部分母液排放到废水缓冲池,主要以氯化钠为主,经母液外委处置单位处理后产生以氯化钠为主的结晶盐(氯化钠占比60%,其他为杂质)。从目前全国煤化工污水处理的现状来看,很多新建项目都成功实施了结晶盐分盐,产出了硫酸钠、氯化钠等单质盐,但盐的质量标准不高,品质波动也较大。经过行业了解,目前国内硫酸钠资源化利用的渠道相对多一些,新疆化工也找到了硫酸钠资源化利用的途径,但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途径少,技术难度大,造成了很多煤化工分盐项目产出的氯化钠大量囤积,无有效的资源化利用的渠道,成为企业的负担。新疆化工后续产生的以氯化钠为主的结晶盐的处置也将成为难点,需要提早探索解决思路。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对现有结晶母液进行分盐中试技术开发,找到满足下游副产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中试技术路线,完成中试技术试验(含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性能考核)等。
(2)按要求编制新疆化工污水处理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方案,形成工艺路线。邀请行业专家进行项目验收,配合业主完成最终的验收工作。
(3)配合业主开发相关技术及知识产权,在后续技术推广过程中利益分配方式在合同中约束。
(4)配合业主申请专利,发表论文。
(5)采取外委模式,以中试装置试验的形式实施(分盐中试规模为10m3/h,水源为蒸发结晶母液,可采用产品水稀释至满足分盐中试装置进水要求),次氯酸钠发生器规模为1.5kg/h;杂盐无害化装置规模为2kg/h),中试设备为新疆化工所有。
2.1.3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1.3.1主要研究内容
(1)对现有结晶母液进行分盐中试技术开发,找到满足下游副产氯化钠资源化利用的中试技术路线,找到影响结晶盐品质的因素(TOC、硬度、氨氮等)及解决措施。
(2)对分盐后产生的氯化钠溶液进行资源化利用验证:一部分氯化钠通过电解制备次氯酸钠,与外购次氯酸钠进行分析对比;一部分氯化钠溶液浓缩成为高品质固体结晶盐,与外购工业盐进行分析对比,并建立小型中试钠床软化装置,验证氯化钠结晶盐性能。
(3)找出不同品质副产氯化钠对次氯酸钠发生器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影响因素(杂质、TOC、硬度、氨氮等),得出最佳取值。
(4)对现有杂盐进行无害化利用验证:采用新技术将杂盐转化为一般固废,用于生产新型导渗及载体材料,验证杂盐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效果。
2.1.3.2预期目标
(1)完成 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应用研究 中试试验。
(2)找到副产氯化钠可以无害化利用的途径,进一步降低杂盐产量,节省外购化工三剂费用。
(3)开发一条煤化工副产杂盐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置工艺技术路线。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计划从合同签订起开始,服务期为6个月。
2.2.2项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乙级或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以上;或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蒸发结晶分盐EPC或BOT合同业绩1份,且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蒸发结晶分盐EPC或BOT合同业绩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25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6-08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华街2889号
邮 编:831400
联 系 人:曾昌军
电 话:18016878382
电子邮箱:changjun.zeng.a@chnenergy.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A座10楼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胡博文、鲍钰琦
电 话:0991-6809913
电子邮箱:15102390@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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