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JSZY[2022]106号
1.招标条件
宿迁市国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国丰经营性用房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丰经营性用房改造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河滨街道,北至国际饭店、南至南湖路、西至广场东道、东至发展大道
2.2项目规模:项目利用原广电大楼 6088 平方米,对大楼进行适应性改造,设置大厅、档案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功能分区。工程造价约 955 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为15万元。
2.1.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4 个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机电安装等隐蔽工程验收完成后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施工结算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待缺陷服务期满付清(无息)。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国丰经营性用房改造工程的施工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监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提供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4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3.6.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3项规定的情形。
3.6.4投标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09:00-17:3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将招标文件领取一览表及报名所需资料发至微信(15751511276)(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4.4报名联系电话:0527-88890929/15751511276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30;
5.2 开标地点:宿迁市君玺国际广场2栋写字楼5楼502室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联系方式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