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元豪电厂1、2号机组一、二次风机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中标公示
金额
1210.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0.4万元
招标公司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9-6888919
中标公司云南博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210.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元豪电厂1、2号机组一、二次风机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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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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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30112MA6KLPJH91 | 云南博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节能效益分成期6年,效益的分成比例第一年(招标方1:投标方9);第二年(招标方2:投标方8);第三年(招标方3:投标方7);第四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五年(招标方5:投标方5);第六年(招标方6:投标方4)。 |
中 标 公 示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元豪电厂1、2号机组一、二次风机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进行招标,并于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DCZX2023-GZ-招标E1001
标段(包)名称:元豪电厂1、2号机组一、二次风机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中标人:云南博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各投标人综合评审得分排序如下:
元豪电厂1、2号机组一、二次风机变频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 | |||||
综合评审得分排序表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节能效益分成期及效益分成比例) | 投标人预算本项目总投资额(元) | 综合得分 | 综合评审得分排序 |
1 | 云南博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节能效益分成期6年,效益的分成比例第一年(招标方1:投标方9);第二年(招标方2:投标方8);第三年(招标方3:投标方7);第四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五年(招标方5:投标方5);第六年(招标方6:投标方4)。 | 12104074.00 | 85.56 | 1 |
2 |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 节能效益分成期6年,效益的分成比例第一年(招标方1:投标方9);第二年(招标方2:投标方8);第三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四年(招标方5:投标方5);第五年(招标方6:投标方4);第六年(招标方7:投标方3)。 | 24288000.00 | 73.47 | 2 |
3 | 北京昌盛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节能效益分成期7年,效益的分成比例第一年(招标方1:投标方9);第二年(招标方2:投标方8);第三年(招标方3:投标方7);第四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五年(招标方5:投标方5);第六年(招标方5:投标方5);第七年(招标方5:投标方5); | 14899310.00 | 68.65 | 3 |
4 | 云南智和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节能效益分成期8年,效益的分成比例第一年(招标方1:投标方9);第二年(招标方2:投标方8);第三年(招标方3:投标方7);第四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五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六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七年(招标方4:投标方6);第八年(招标方4:投标方6); | 17509994.85 | 66.24 | 4 |
公示期:2023年03月16日至2023年03月20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名称: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4777364416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59-6888919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本招标项目由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派出的监察代表负责对整个招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其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梁佳鹏;联系电话:13977693967;
通讯地址:黔西南州元豪投资有限公司(兴义市郑鲁万工业园区)。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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